第4章 獵物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杏花那個白 本章:第4章 獵物

    名為‘地道’,其實,不過就是大伯自己挖的一個‘地窨子’,蜿蜒曲折,足足三米深、三十幾米長。



    用大伯陳耀祖的話說,備戰備荒,永不過時。



    在地窨子盡頭,有一個七八平米大的空間,在大伯的‘精心裝修’下,有點類似野戰部隊的‘藏兵洞’,不僅用木樁圍了牆壁,還鋪了一層‘木地板’。



    木頭牆壁上,掛著十幾支好東西。



    老套筒,漢陽造,中正式,三八大蓋,兩把56式半自動,還有一挺捷克式輕機槍。



    “輕機槍的子彈打光了,”大伯指著一把三八大蓋,“你背那把,子彈多,容易上手。”



    陳力卻選了一把56式半自動。



    這槍他熟,當年打靶訓練時,三個月時間,他消耗了差不多三千發子彈,硬生生堆出一個特級神槍手。



    看見侄兒挑了56式半自動,大伯陳耀祖眼前一亮,笑眯了眼:“這槍好……會使不?”



    上一輩子,為了在冬閑時間多掙一點工分,陳力跟著大隊部巡邏隊,進了好多次山,卻連一槍都沒放過……



    他捏著半自動,細細感受一番。



    然後,便開始熟練的拆卸、擦拭、上油,最後,還手動給自己和大伯,每人壓了兩個彈夾。



    自始至終,大伯陳耀祖都沒有說話,而是仔細看著陳力的每一個步驟,眼底蘊著一抹淡淡笑意。



    不愧是老陳家的種,就適合當兵吃糧……



    “要不要喊上巡邏隊其他人?”陳力抬頭問道。



    “不用了,沒必要,”大伯淡淡說道,“巡邏隊的獵物,全部歸大隊部,就算吃一些腸肚下水,都是違法行為。”



    陳力點頭,心中說了一句不太幽默的玩笑話:‘私獵就不違法了……’



    ……



    黎明時分,雞叫二遍。



    天還很黑。



    寒風刺骨,村莊靜謐,陳力和大伯陳耀祖,一前一後的,悄然回到陳家溝。



    那個年代,隻要靠近山區、林地和沼澤地,獵物其實很多,但他們一點都不貪心,隻扛回來了兩隻黃羊、三隻兔子、五隻野雞。



    “這隻黃羊,兩隻兔子,四隻野雞,你先拿到咱們家,我去一趟常書蘭家。”



    黃泥巷東頭,大伯家門口,陳力挑了較小的一隻黃羊,提在手掂了一下,低聲笑道:“差不多有五十斤。”



    此外,他又提走一隻肥大的野雞,一隻兔子。



    大伯陳耀祖欲言又止。



    最終,老爺子隻是歎一口氣,用獨臂提了一大堆獵物,一瘸一拐的回家了。



    陳力看在眼,心中挺不是滋味。



    在進山打獵時,他大致說了一下自己與常書蘭的情況,明確告訴大伯,他想娶常書蘭當媳婦。



    大伯當時就生氣了。



    老爺子的理由很簡單,就三句話:常書蘭是個好姑娘;老常家的人,都是好人,但成分不好;陳力想當兵,就不能娶常書蘭。



    陳力告訴大伯,他不想當兵了。



    他想換一種活法。



    當然,有些話不能說,說了也沒人信。



    77年,高考恢複了;78年、79年,高考題比後世的中考題還簡單;再過三兩年,萬元戶不僅不怕被‘割尾巴’,還成了企業家,還會帶著大紅花去縣城、省城參加‘誇富大會’。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吧。



    說不定,換一種活法,才是一個好男人,唯一正確的打開方式……



    背著幾十斤重的黃羊,他警惕觀察著四周情況,快步來到常書蘭家,輕輕叩響了門板。



    當,當當當;當,當當當。



    一輕三重,重複兩遍,這是他跟常書蘭提前約好的‘暗號’。



    沒辦法,打著大隊部巡邏隊的旗號,為自己家打獵,這在當時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弄不好會出事……



    院子,響起一陣細碎的腳步,一聽就是常書蘭。



    “陳力……啊,你又受傷了?”



    破舊的木門打開一條縫,常書蘭向外看一眼,就嚇了一大跳:“你幹啥去了?臉上哪來的血?傷得重不重?”



    她手忙腳亂的打開木門,卻發現滿臉灰塵和血汙的陳力,對著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幹淨整潔的牙齒。



    “沒受傷,是獵物的血,”陳力提著一隻黃羊進門,“門口還有一隻兔子,一隻野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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