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律師幽幽的看了一眼毛淑芬,遇到這樣的隊友也是無奈啊!
隻好將這罪狀給認了下來。
張三輕輕的咳了咳嗓子。
“其次,我的代理人針對被告王大力對他進行敲詐勒索,並且勒索金額3萬元一事,提起訴訟!”
“王大力用言語恐嚇威脅我的代理人,包括將他致殘以及威脅他家人的生命安全的方式,成功敲詐3萬元!”
“這是收費截屏證據!”
張三一邊說著,大屏幕上又顯示了那3萬元的收據。
“證據詳實,事實確鑿,要求判處王大力敲詐勒索罪成立!”
“被告可有反駁?”
“反駁!”熊律師平靜的接過話筒。
“我的當事人王大力先生向李正義提出的3萬元補償並非是敲詐勒索,而是要求墊付的醫藥費!”
“同時因為李先生在已知自己的外賣是被孩子偷竊的情況下點受孩子喜歡的蛋撻,並且在其中加入變態辣,誘導小孩服用,導致發生意外!”
“我的當事人王大力先生為了保證孩子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李正義墊付醫藥費,以便送孩子去醫院,這是合理訴求!”
“試問在那樣的情況下,一位心急如焚的父親,第一時間為了保證孩子的生命安全,在語言上有所不當,不足以證明是威脅!”
“反對!”張三平靜地扶了扶眼鏡,“請被告拿出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事先知道被告偷竊一事!”
“同時證明我的當事人存在故意添加變態辣行為,變態辣是一種食物,隻是我的當事人的個人愛好而已!”
熊律師深吸一口氣,“證據就是事發的前兩小時,李正義英先生曾經上王大力家討要說法,懷疑外賣被盜與毛淑芬女士的孩子有關,證明在點變態辣蛋撻之前,李正義已經知道自己的外賣是被孩子吃了,也很有可能再次食用!”
張三麵色不變,“請提供相應證據說明!”
熊律師:“我的當事人聲稱李正義先生在交涉過程當中曾經威脅當事人,如果再敢偷外賣,那後果自負,吃出什問題不要怪他!”
“這已經是在威脅我的當事人生命安全,並且李正義的飲食習慣並沒有變態辣,因此可以肯定李正義最後所點的變態辣外賣,確實是故意報複!”
“在此基礎上我的當事人索賠醫藥費乃是合法合理的訴求!”
此言一出,頓時直播間又是一片嘩然。
“哈哈,我就知道,看看吧,這個李正義果然是臭不要臉!”
“沒錯,李正義也太狠毒了,居然威脅一個孩子!”
“就是!這個李正義根本就是故意殺人,先是上門威脅,接著就自己去點變態辣,還有這樣惡心的人嗎?”
“這樣的人根本就是個殺人犯、劊子手!該被判死刑!”
......
就連旁聽席之上也是一片嘩然。
張三詫異的看向了李正義,之前似乎沒有提到這一點啊!
而這一點很有可能成為案件成敗的關鍵。
李正義則是對他抱以一個放心的笑容。
張三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拿起保溫杯,抿了一口水。
這才平靜的說道:“請被告方提供有關證據證明!”
熊律師了一下眼鏡,“我的當事人王大力先生,毛淑芬女士都是見證者!”
“反對!”張三平靜的說到:“被告作為當事人並不能為自己的證言做證人!”
“我這還有本案的另一位當事人毛淑芬女士的孩子所做的證詞,請問一個8歲的孩子,他的證言難道還會說謊嗎?”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