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們明明才是最有理的啊。
這件生活中的小事和講道理有關。真的沒道理。
樓上又又又又又往樓下潑水!而且還是潑髒水,打濕了我們曬幹的東西。忍不住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刻不容緩了。
但是,我還是太年輕了,第一次站上了無理開杠場。
嘿,你們怎又倒水到樓下了?
我也記不清才過了幾秒,這位50多歲的瘦大媽開始放炮。“我們潑水了嗎?沒有,可是你看看我們哪潑水了!我們沒有潑水!你怎能說我們潑水水呢!可是我們就是沒潑水!”
啊,挺困惑的,沒潑就沒潑,我們又沒有咬定她是“潑”。
但這一招確實管用,因為本應該談談水這個責任的,她反倒弄的我們怪她倒水這個責任我們擔不擔。
是啊,她隻是混淆了概念。這個傾盆大水是她媳婦擰濕衣服擰出來的,不是她們用盆倒出來的。所以我們錯了。啊氣人,這壓根不是問題的本質啊。
為了直擊本質,我說:“那這個水是真的多啊”
不過她是高手:“你家天花板沒弄好啊。你看,我們家就沒有這個問題。”
唉,那還不是你樓上素質好啊。結果,
“有時候樓上有水我們都不說的”道德綁架一波,意思是我們憑什說她,容忍一下不行嗎?
可是這是我們的權利啊。每個人都有權對幹擾到我們的行為說no。何況這也是她的義務啊。盡可能不幹擾別人。
唉。從頭到尾她們都覺得從樓上讓水下到樓下是合理的。沒有一點認錯的姿態。
我很生氣!“你這樣是違法的,你知道嗎?”就像高空拋物一樣。如果造成人身傷害呢。
對方還是厲害啊:“陽台你難到不擦的嗎?到時候過年也總要擦吧?你這個陽台是用來幹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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