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砸了砸嘴,味道兒不錯,尤其是吃了頂級的魚子醬,還有黑鬆露。
味蕾都被打開了之後,再吃這頂級的雪花牛排。
嘖嘖。
那真是神仙一般的享受。
至於辛苦了大半天的妻子淩倩,由於還在睡覺!
所以,享受不到這絕世美味了。
如果她這個時候醒了,念在她剛才辛苦一場,林克不介意與她分享美食,讓她吃飽,晚上接著操勞著,幫助自己修煉,增強實力。
雖然妻子對他不好。
但是,身為男人起碼的風度,林克還是有的。
飯,總會讓她吃飽的。
畢竟。
他不是一個小氣的人。
飽餐了一頓之後。
林克又拿出了貓山王榴蓮吃。
吃的滿嘴都是,黏糊糊的。吃完了貓山王榴蓮之後,林克又從異能空間拿出了三十萬半斤的杭城鐵觀音茶葉。
泡好後。
悠哉悠哉的喝了起來。
這滋味,別提有多享受了。
雙手捧著有些燙手的茶杯。
林克臉上露出了迷醉之色。
這種快樂似神仙的日子,就算是他前世,成為異能王,站在了世界上的最頂端,也享受不到。
沒有想到如今的自己,實力跌落的厲害,隻剩下最底層的戰力:異能e級。
卻能夠享用到前世,自己人生最輝煌時刻,也想要不到的美食。
這種感覺,實在太棒了!
前世,林克起勢的時候,世界早已支零破碎了。
人類受到迷霧的侵害,都卷縮在庇護所內,苟延殘喘,如行屍走肉一般,有一天過一天的艱難生存。
就算是那些大人物,過得最奢侈的日子,恐怕也隻是在每天有一片麵包的情況下,再加一片豬肉吧。
大多數時候,人類隻能用元晶,或者是吃一些腐爛的肉生存。
要是找到一家埋在地底的便利店,可能會引起無數強者的爭搶。
到時候,會發生慘絕人寰的流血事件。
不過。
在林克成為異能王的那個年代,喪屍倒是有很多。
雖然人類是個容易創造美食的種族,也想過吃喪屍肉活下去。並且烹、調、煮、鹵、炸、煎等各種炮製方法都用了。
味道姑且不說怎樣,畢竟,那玩意林克想想都惡心,別說吃了。
嚐過這味道的人,全部都變成喪屍了。
所以。
從那之後,人類絕了吃喪屍肉的念頭了。
那玩意,有病毒啊。
林克一邊喝著茶,一邊陷入了沉思。
現在,末世正式進入倒計時。
從今天開始算,距離世界末日還有27天。
27天之後,無盡的迷霧,便會包裹住所有的城市。
迷霧的盡頭是什?
當年,就算林克身為異能王,也不知道。
也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人,能夠成功穿過迷霧。
也許,隻有神,才可以。
沒錯。
在林克所在的那個末世,某一天,突然多出了很多的神砥。
有主宰毀滅力量的破壞之神安德魯;
有掌控世間所有戰爭殺伐的殺戮之神厄瑞斯努;
有掌控海洋之力的海皇波塞冬;
有黑夜之神尼克斯;
有大地之母該亞;
有地獄之神塔爾塔羅斯;
有黑暗之神埃瑞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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