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標題章節

類別:未分類 作者:作家as9AiP 本章:無標題章節

    煙火的張愛玲

    張愛玲瘦高,當有1.70米。1955年離開香港到美國去,在入境檢查的表格上填寫的是身高六英尺六寸半,體重102磅,張愛玲不僅憎笑,竟有這樣粗心大意的?五英尺六寸半,會寫成六英尺六寸半,其實是個佛洛伊德式的錯誤。又因瘦更顯高。不怪胡蘭成也曾嘟噥道,你身材這樣高,這怎可以?可是高個子的張愛玲與矮個子的胡蘭成終究“簽訂終身,結為夫婦。”

    張愛玲喜歡藍色。她的第一本書出版,自己設計的封麵就是整個一色的孔雀藍,沒有圖案,隻印上黑字,不留半點空白,濃稠的使人窒息。許多年後,她在《傳奇》再版序中寫道,我要我最喜歡的藍綠色的封麵給報攤上開一扇夜藍的小窗戶,人們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熱鬧。再許多年,在她美國的每一個臨時居所,幾乎都會自己動手,把家具和牆壁漆成極深的灰藍色。姑姑說,她母親從前也喜歡這顏色,衣服全是或深或淺的藍綠色,甚至牆上掛的油畫也以湖綠為主,遺傳就是這樣飄忽神秘。

    張愛玲有痘痘,她感謝朋友讓她看了一關於治青春痘的文章,說“那比送我金剛鑽還要好,如果臉上長滿青春痘,帶金剛鑽有什意義呢?”和所有女人一樣,她是個愛美的人,尤其喜歡誇張的衣服。她四歲時,母親出國。母愛自小缺失的小女孩,愛美的心思父親當然是滿足不了的。後來,父親再婚。繼母聽說她身材與己相仿,帶來兩箱子嫁前衣服給她穿。可憐的姑娘,得多久沒有自己的新衣了。由於後母贈衣造成了一種特殊的心理,以致後來一度衣服狂。成名後會買各種鮮豔的布料,自己動手做各種誇張的式樣,心飄飄然,完全無視眾人驚詫。在她與友人的日常通信中也多次提及,讓朋友在香港代買布料,照自己畫的樣子,請裁縫做了來,寄給身處美國的她。她曾說最羨慕的幾種職業,一為寫影評,一為時裝。她曾說,要穿別致的衣服,周遊世界過一種幹脆利落的生活。大約也知道自己酷愛成癖,故又對朋友言道“我對服裝太感興趣,其實並不好——不清高”。

    她當然是清高的,成名後拒絕各種社交場所是她的清高,對待文壇上諸多文人的態度也是她的清高。她說“把我同冰心之流比較,我是不樂意的”,“韓素英是二流作家,寫的壞不可能是威脅”,“聽見淩淑華用英文寫書,也不覺得是威脅”。她不喜歡王小逸,對徐訏看了就反感,倒是很喜歡張恨水的書,因為不高不低。當然有令她嫉妒的人,從小嫉妒林語堂,因為覺得他不配。也一直發誓以後要比林語堂還要出風頭。當然也還有尊崇的人——胡適“跟適之先生談,我確是如對神明。”看來,能令心高氣傲的人拜服的,隻有絕對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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