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10:22:29
我乘著直升機,迅速的被運往醫院進行治療。
慶幸的是,芳姐估計也不怎會用槍,那一槍沒有打在致命部位。雖然失血過多照樣會死,但總算是有驚無險。
而王大貴,其實也沒死。
警員是用橡膠彈擊中他的,隻是被打暈了。
用這次專案組隊長的話來說——直接擊斃太便宜他了,雖然橫豎都是死,但既然他犯了法,就該在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審判!
而最後的審判結果也毫無意外,王大貴被當庭宣布了死刑!雖然辯方拿他心理失常出來說事,但法官們一致認為,他殺人的動機、手段都非常明確,是主觀性殺人,而且連殺了十幾個,根本不能拿心理問題當擋箭牌。
王大貴被執刑後,真名張鑫順的李一也很快就被宣判了,因為他主動供出了馬越(黑眼圈)跟芳姐的所有犯罪經曆,加上沒有直接參與過殺人行為,二審就由死刑改判了無期。
後來芳姐背後的走私集團,也因為群龍無首以及李一提供的線索,被警方搗毀了。
在醫院養病的我,得知這一切後,心理卻沒有太大的起伏。因為這場災難般的經曆,並沒有摧垮我,而是讓我懂得了生命的可貴,也變得更加堅強。
無論前方有多猛烈的暴雪,隻要有足夠的耐心與勇氣挺過去,終會迎來黎明的曙光!
…;…;
(後記)
距離那場遭遇已經過去兩年了,如今的我已經找到了適合的工作,也有了溫柔可靠的男朋友,而且跟當年為我接警的那名警員小李成了很好的朋友。
這天小李約我出來喝茶,一開口就問:“你還記不記得,當年你在局子交代情況時,說有件事你覺得很奇怪——就是你覺得那個被綁架的小男孩,其實跟馬越(黑眼圈)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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