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我突然驚醒。
我隻覺得頭痛欲裂,被喪屍咬過的傷口還在隱隱作痛。
我竟然沒死?怎回事?
我摸上被喪屍咬傷的肩膀,掀開衣服一看,衣服下的皮膚白皙光潔,哪還有什傷口。
從枕頭下摸出手機一看,手機上主頁上閃爍著時間:2035年5月4日,星期五,晚上7點鍾。
不對啊,今天明明是2035年6月4日,星期一啊,我剛剛不是還在坐地鐵上班嗎?
我從床上一躍而起,跑到窗外一看,天已經黑了,這確實是晚上沒錯。
難道剛剛是在做夢,但是這夢未免也太真實了。
我一時有些分不清夢境還是現實。
我拍拍腦袋,順了口氣。
活著真好!
突然,手機鈴聲響起。
我拿起手機一看,是大學室友方慧。
一接通,方慧的大嗓門便傳了過來。
“林默默,你怎回事?不是約好了7點鍾給我慶祝生日嗎,大家都到了,你怎還不來“?
我趕緊跟方慧道歉。
”不好意思啊慧慧,我現在馬上過來“。
”滴滴滴“。
方慧那邊已經掛斷了電話。
我歎口氣,她總是這樣對我,即使現在我們已經畢業了,我似乎也仍然是她可以隨叫隨到的小跟班。
我一邊疑惑明明定了5點的鬧鍾竟然沒響,一邊隨便從衣櫃拿出一件外套便衝出門外。
方慧,我的大學室友,是個小美女。
因為我從小在孤兒院長大,所以性格有些孤僻,也沒什朋友。
方慧是第一個肯主動向我伸出橄欖枝的人,上大學時,我總是跟在方慧的身後,被大家戲稱是方慧的小跟班,當時的我並沒有覺得有什不妥,反倒因為方慧沒有否認而感覺開心。
上大二時,方慧交到了一些新的朋友,對我也沒有之前那熱情,於是我開始給她買飯、打熱水,甚至開始洗衣服,努力想得到方慧的關注,她偶爾也會從家帶幾個巧克力給我,那時我就會很開心,覺得我仍然是方慧最好的朋友,畢竟我隻是一個從孤兒院走出來的人,沒有親人,也沒有錢,她肯跟我做朋友,我。
大三時,突然有幾個人來找我,說是我的親生父母在海外給我留了一個數額巨大的遺產,需要我本人親自去國外辦理相關手續,我怕是騙子,但內心的直覺告訴我是真的,就在我拿不定主意時,方慧極力勸我一定要去。
我去了,當然也得到了那份遺產,所以對於方慧,我不但是作為朋友的喜愛,更是對於得到這份遺產的感恩,後來,我更是成為了方慧的提款機。
給她買包、買衣服、買護膚品,這都是為了討她歡心,期望著她能一直把我當做她最好的朋友。
畢業後,我在市中心租了一套兩居室,把最大的主臥給她,房租、家的水電費、物業費等一切開銷我都是自己承擔,我還承擔起了家的衛生,在方慧帶朋友回來,我自願讓出房間,睡在客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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