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不想再寫了。因為犯了太多錯誤。而且很多錯誤不是文筆問題,不是解釋不清的問題,而是創作思想上的問題。這種問題在寫大綱時就範了錯,埋了因,導致故事線設計上就是錯誤的,一旦想改正,除非重寫。
不被簽約合情合理,我也不想去申請簽約了,把後麵的故事重新編排一下,如果以後有機會重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再用。
這我給自己犯的錯誤做一個總結。
1.自己的開頭寫得太拉跨了。
犯了好多的錯誤。比如第一個人名不是主角。比如,開頭沒有衝突,比如,設定太多。比如,沒有新意。不夠吸引人。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這本書的開頭我寫了三遍。每一遍都做了大量的修改。結果最終呈現還是非常拉跨,雖然我把大概一千多字的設定給刪了,但餘下的設定還是太多。
看起來我一共更新了十一萬字,但我實際寫的字數大概有十七八萬字,大量的劇情,文字,描寫,無用的東西都被我刪了。我也知道了什是有效情節,有效節奏。
2.寫的衝突太平淡,太老套。
我明明有很多好故事,但怎進入好故事,我一直不會,用普通的老套的衝突填充進來,導致整體故事非常無聊。
讀者想看的,我不寫,我寫我想寫的,正是這種任性讓我吃了巨大的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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