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章 刑辯律師的職責(狗頭)

類別:未分類 作者:凡二狗 本章:83章 刑辯律師的職責(狗頭)

    刑辯律師的職責是什?

    往大了說,刑辯律師的職責是以法律為基礎,維護社會的正義。

    可這個解釋,太過虛無縹緲。

    什是社會的正義,法律真的能定義嗎?

    所以往細了說,刑辯律師也就是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隻承擔辯護職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專門維護者。

    《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總結一句話,辯護人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是幫助他們的人。

    而不是見麵就丟下一句“你趕緊認罪交代,這樣你好我好大家好”。

    至於具體細則,可以翻找《刑事訴訟法》第36、37、38、39、41、45、47、159、160條。

    這就不詳細贅述了。

    可現實是,大多數刑辯律師的職責,都類似於那一句話。

    規勸嫌疑人趕緊認罪認罰。

    用精簡化的方式舉例:

    調查科刑偵(取證)階段,會見嫌疑人一次,勸認罪認罰;

    地檢署審查(起訴)階段,會見嫌疑人一次,勸認罪認罰;

    地方法院審理(立案)階段,會見嫌疑人一次,勸認罪認罰。

    至於出庭(辯護)階段……

    這要細分一下,但大體上也可以縮減歸納:

    開始的發問提問。

    法官:辯護人有無問題向被告人發問?

    律師:沒有。

    中間的舉證質證。

    法官:辯護人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有無意見?(或辯護人發表質證意見)

    律師:沒有意見。

    法官:辯護人有無證據向法庭出示?

    律師:沒有、

    最後的法庭辯論。

    法官:辯護人請發表辯論意見。

    律師:初犯,偶犯,從犯,坦白,認罪認罰,家中尚有親屬需要照顧(上有老下有小),被告人法律意識淡薄……

    看到這,很多人可能都要發(老人,地鐵,手機)了。

    可這就是事實!

    刑辯律師不吃香,甚至還可能因為多說了一句話,導致自己莫名其妙被送進去。

    刑辯律師是高危職業,很少有人願意幹。

    就算有,那也是大律所接了援助公益案件。

    或者一些小律師為了律師協會的補貼去接公益案,真正為嫌疑人考慮的刑辯律師那真是鳳毛麟角。

    反正刑辯律師這一行,有本事的都在牢蹲著呢,還在外麵的也隻是偶爾兼職,或者少說少做的穩健派。

    所以當張偉來到安寧區法院,向駐紮在這的援助機構負責人提出申請,說自己要當一名刑辯律師時。

    負責人隻是詫異的看了他一眼,然後就蓋章同意了。

    接著,他又找到了負責崔振興案子的刑辯律師。

    說明來意後,對方嘿嘿一笑同意把案子交給張偉。

    可能這位還在心頭嘲笑,張偉非要找不自在,去服務一個不肯認罪的嫌疑人,這不是傻子是什?

    在他們(刑辯律師)看來,不認罪認罰的嫌疑人,那都不好伺候。

    現在有個傻子替我排憂解難,何樂而不為。

    ……

    合家歡園,404室。

    “咳咳,各位粉絲們大家好,我是張偉,現在已經在法律援助機構掛名,成為了一名公設辯護律師。”

    “至於我為什這做,是因為在《法治安寧》節目中,我與騰飛律所的黃琪律師進行了些許的公益宣傳普及,處於我們雙方對於公益事業的支持,所以就立下了一個約定,具體情況可以觀看《法治安寧》節目的直播錄像,具體鏈接為……”

    麵對著鏡頭,張偉將自己直播時的情況說了出來,然後重點強調了自己與騰飛律所黃律師的約定。

    隨後他將申請公辯律師時填寫的申請書,還有接了崔振興案後的委托書都一並附在視頻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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