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邵浩死以後,邵浩的母親(這稱之為邵母)就帶著邵浩的妹妹(這稱之為邵妹)就住進了邵浩和李偉那間暫時空置的房子。要求李偉把兩處房產更名到孫女名下,以免李偉改嫁,財產旁落。李偉當然不會同意,因為這些財產中必然也有她的貢獻。邵母就又哭又鬧尋死上吊,李偉當然不勝其煩。她問我該怎辦。我說單從法律論,邵浩死後,你們的共有財產應當平均分配後,計入邵浩的遺產。然後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邵浩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你、邵母、你們的女兒,邵浩的父親早亡。而當初邵浩的父親的遺產問題,其實也未實際處理,所以邵浩的遺產應該是繼承父親的財產,夫妻共有之一半,獨自財產。而邵浩父親的第一繼承人是邵母、邵妹、邵浩,財產是邵父的獨自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之一半。所以從現在實際占有的情況來看,邵母顯然是多占了。
我蘸了點兒醬料在牛肉上,然後吃了下去“但是我不建議你打官司,還是談談吧。”
李偉皺眉道“你不知道,根本談不了。人家就想全要,包括我的女兒。然後我淨身出戶,愛去哪兒去哪兒。”
我理解邵家人的憤怒。我沒問過邵浩的死因。我也不想知道。但是無論原因是什,邵母絕對不會認為是邵浩的錯,而錯一定是兒媳婦的。雖然法律不能認定兒媳婦的罪,但是她在心已然認定了罪孽。
“要不你幫我去跟她們談談?”李偉眼圈有些泛紅。
我是真不想介入她們,但是感覺又不忍心“我談一定不合適,性別問題。”說著我拿起電話給景詩伽打了一個電話,那時她已經不是我的助理了“詩伽呀?我求你一件事兒唄。我有一個同學,老公去世了。有些遺產問題需要律師代表她,跟婆婆談談,當然費用照付。”
電話那頭“曾叔我辦不了。”
“很簡單,我教你怎說。”
“不是技術問題,我現在不做律師了。”
“那你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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