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這把椅子上坐了一整天了,一樣的不知道為什。我在寫日記,現在的我是我嗎?
我怎了,老是眼睛酸澀。
不對,我剛才不是想寫這個的,但是我又忘了。嗯……他回我消息了,沒有被討厭。這是一件不錯的事情,可是我卻開心不起來,他回消息很慢。
我本來對人類本沒有什興趣。
我隻是在融入他(她)們,我需要這做。我為什要這做?
不對,偏題了。是關於他的故事,剛想起來我還不知道他的名字。“小羊”他的名字,我很喜歡他的名字,像他本人一樣陽光,可愛,讓人很舒服的感覺。
回到主題。
我見過他是在去年?還是前年?沒錯,我又記不清了。但是這些隻是無關緊要的問題不是重點。
我和他是在酒館相遇的,我本來是很抗拒這種人多的地方的,因為我會身體不受控製的發抖。朋友也是想讓我振作起來,我當時也不知道為什跟著來了,但是我並不後悔,因為我就是在這,這也是唯一的一次遇見了他。我記得我當時見到他的第一眼就被他深深吸引了,他就像自帶主角光環一樣。我想所有見過他的人都會被吸引吧。
他坐在那群人,被簇擁著。當時他的太過於耀眼了,像是青春文學的男主角一般,好像就是從書走出來的。
而我卻太過去平庸了。在見到他的那一刻我的自卑感油然而生。反觀自己就像書中的路人甲,連我的名字都是那老土。
不太記得當時是怎回事了,我和我的朋友坐到了他們的那桌。我坐在了他的對麵。近距離看到他的臉,更是令人驚歎,他就像是達芬奇油畫的人物。我看著他不經意就出神了。我體會到了一見鍾情的感覺了。但是那個令人羞恥的自卑感讓我感到無地自容。最後呢我也是加上了他的聯係方式,我很開心,真的很開心。有點無法表達了。
原來喜歡是這奇妙的東西。
但是我也知道這可能也是最後一麵了。當時很多人加了他的聯係方式。他可能連我是誰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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