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所涉案件之說明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驥伏櫪 本章:第216章 所涉案件之說明

    文中所提到的每一個案件其實都是獨立的。因為劇情的需要,筆者將其中數個串聯起來,事實上涉案人物彼此之間沒有任何關聯。

    這些案件都是真實的,甚至有的就發生在筆者身邊,發生在附近村落,親耳所聞,還有書友提供了真實素材。

    隻是筆者篡改了時間,虛設了地點,虛擬了人物,虛構了細節。

    案件的偵破並非一帆風順,更不是馬到功成,時間跨度有長有短。最長的長達23年,也有十幾年的。這也正是筆者感歎的地方。

    為了讓故事有連貫性,筆者有意縮短了偵破時間,可缺少了傳奇色彩。

    在此對有些情況補充說明一下。

    第1節銀行運鈔車搶劫案

    文中所提及的銀行搶劫案,現實中的故事更為曲折,隻是筆力有限,不能一一表述。

    在此要說明的有兩點。

    一是案件時間跨度長。自1997年發案以來,到2020年才將案犯抓獲,曆時23年。

    當初參案不久的小刑警已經升任大隊長,也就是本文的主人公莫偉楠,姑且還用這個化名。

    他抓獲幾名案犯之後,抑製不住激動的心情,向社會發了一條消息,案件終告偵破。

    也正因如此激發了作者想寫這篇文章的動因。

    時間跨度如此之長,是因為在案發後沒有明顯的線索。在桃園發現了那輛出租車,案件偵查就中斷了。

    出租車是丟失的車輛,車主報了案,誰偷的也沒有破,也就沒了線索。

    時間雖長,但破案的幹警一直沒有放棄,時刻關注相關信息。

    第二點說明,案件的終結起於犯罪團夥的內部。

    其中罪犯甲到省城某法庭出任了副廳長。這是一個絕大的諷刺。

    本來順風順水,高官得任,名利雙收,幸福生活好像每天圍繞著他。

    可老天是公平的,不是不報,是時辰不到。

    他的那幾位同夥,生活狀況沒有他如意,贓款花完之後依然生活平淡。

    其中罪犯乙,十幾年後竟然找到了甲,是向他來要錢的。

    說是他得了高官,發達了,生活好了,不要忘記當初一起做事的弟兄。現在兄弟日子不好過,讓他支持點。

    如若不然他便去告發,讓他高官不得坐,還要坐班房,丟了烏紗甚至還要丟性命。

    乙的膽大妄為還真讓甲心虛了,心不想給,但是他舍棄不了現實中的官位,放不下幸福的家庭。

    本著破財免災的想法,給了乙5萬塊錢,還讓乙寫下保證書,僅此一次,不要再來訛他。

    他本以為這樣就能限製住乙。

    乙滿口答應,保證書還真寫了,以後真的再也沒有找過他。

    本來這個事甲以為就結束了,實在沒有想到,丙也來找他了。

    不知是他什時候聽乙說的,既然能給乙錢,就能給他錢,並以同樣的說辭跟甲要錢。

    此時的甲心實際上是更難受,之前給乙的錢可以說是他的小金庫,天知地知他自己知,老婆都不知道。當這錢給了乙之後,他的小金庫就空了。

    再要給丙錢他就得從家拿了。

    不過這也不是太大的問題,編個謊言說是借給朋友,還能從妻子那誆些錢來。

    於是,丙也如願得償,並寫下了保證書。

    這曆史是驚人的相似,時隔不久,丁也找來了。

    要不說人心不足蛇吞象,肯定丁是從乙或丙那聽來的消息。既然很容易從甲那能夠要來錢,自己為什不去要呢?

    本來做賊的心理不勞而獲是他們非常期望的,在他們的眼沒有正義,沒有道德。

    此時的甲已經是鬧心透頂,可要想息事寧人這錢他還得出,否則之前的錢就白花了。為了保住頭上的官帽,維係他自以為幸福的家庭,便再次向妻子撒謊,將錢給了丁。

    當然丁也寫下了保證書,不會再第二次向他要錢的。

    甲的手已經有了三份保證書,可他知道還有一個戊,如果戊來的話,這錢是給還是不給?

    若是給的話,怎樣再跟妻子張口要?而且現在他以借給朋友錢的謊言已經很難騙過妻子了,妻子催了他好幾次,為什你朋友還不還賬?都過了兩三年了。

    他自己都難圓其說。

    內心的煎熬讓甲如背負大山,心理在一點點崩潰。

    他突然發現,他給同夥的錢有15萬了,若戊再來要,已經超出他當初搶劫銀行運鈔車分得的錢。

    也就是說對搶劫銀行這個事,他不但沒有得到錢,自己還搭進去不少,越想越覺得窩囊。

    思前想後,覺得自己做錯了,一步錯,步步錯,被那些狗屁同夥坑了。

    當初他們一起搶銀行運鈔車,現在那幾個人合起夥來訛他了。

    論智商他是最高的,可是被這一群豬隊友玩了。想一想,之所以被他們牽著鼻子走,那是因為自己在乎頭上的這頂烏紗。

    他們沒臉沒皮沒羞沒臊,就說大不了跟他一起做牢,一起被槍斃,賤命一條,他們舍得,他舍不得。

    不管他們怕不怕,反正他們口頭上是那說的。

    也正因為如此,自己才著了他們的道。

    如他所料,戊也來找他了。

    為了穩住戊,他沒有立刻給他錢,說回頭打到他的卡,因為他要籌備,必定現在弄錢難了,哪怕是跟妻子要。

    戊信了他了。

    當戊走後甲就崩潰了。

    發現自己幹了一件蠢之又蠢的事,對乙丙丁戊恨上加恨,與其自己內心如此煎熬,不如將他們拉下水。

    於是他自首了。

    當然,甲自首之後,那四個人誰也跑不了,相繼被抓獲。

    至此,案件告破,大快人心。

    此案的影響深遠,案發後,不僅瓊洋縣,甚至影響了整個省,所有的那一類的儲蓄所全部取消。

    第2節校園口角案

    這個案件更為真實,是當事人的父親跟筆者口述的。

    案件的經過簡單,很快便定了案。

    添犢之情,愛子之心,人皆有之。這位父親為了救兒子,使出了渾身解數。

    所有的積蓄都去走關係了,那受害方沒有得到一分錢。

    對自己兒子的愛,他表現的淋漓盡致,對受害方的無情也表現得登峰造極。

    之所以沒賠償受害方,他是擔心一旦對方有了錢之後,會不斷的上告,最終兒子還會被槍斃。所以他一分錢不出。

    事實上,也正如文中所說,兒子再被拉上刑場之後,意外地改判了,有期徒刑20年。

    之後,又因為發明了個專利,減刑兩年。

    再往後,服刑18年出獄,結婚生子。

    而他的哥哥在他服刑期間,因為抑鬱症跳河自殺了。

    兩個兒子的命運改變了老兩口做人處事的態度。

    父親一切都看淡了。

    母親一心向佛了。

    第3節豬圈溺母案

    這起案子正是因為鄰居在房頂上看到了整個作案過程,報警,很快這位溺母之人便被繩之以法。

    第4節連環親案

    奶奶看著孫子,孫子睡著了,奶奶就出門打麻將去了。

    兒子歸來不見了自己的寶貝兒子,家中的大狗也不見了。

    看到滿地狼藉,他自己都能判斷得出兒子被狗吃了。

    當他找到母親,母親還癡迷在麻將桌上,質問母親,他兒子哪去了?

    他母親哪交得出來?

    一氣之下兒子就殺了母親。親後自已也崩潰了,兒子自刎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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