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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話長。
福扼腕歎息,神凝重,透著一絲哀傷。
開始緩。
沈家大小姐,本名沈星月,年方二八的時候就落的亭亭玉立,美麗可人。
那一年開始,來沈家提親的就沒有斷過。
可是,沈星月就沒有看上過。
那時候,沈家主沈文成,認為沈星月紀還小,還不到婚配候。
殊不知,沈星月,早就了暗之人。
是誰家二郎,有這樣的福氣,能夠俘獲了星月的芳心?
也不是什大戶人家,更是什富子弟。
那男人名旭,家境貧,父母體弱多病,更是讓這個家難以支撐。
有一日,方街上擺攤,為欠債,被群人毆打,還毀了攤位,打的鼻青臉腫,苦無比。
正好沈月經過,見到這一幕,心疼不已。
打聽之後,才得知方旭的情況,馬上製止了那些人,並且扔了一錢給,警告他們,以後不許再騷擾方旭。
之後,沈星月得知方旭是個子,更加感,心生惻隱之心,讓人安排方,沈家做一點事情。
方旭得了這個機會,十分的力。
他非常的勤懇,凡是盡心盡力,久,就自己工作崗位上,出了秀的成績。
這讓沈星月刮目相看,提拔了。
隨著方旭升職,
他接觸沈星月機會也多來。
一來二去,月越來越欣賞他。
旭也很會討人歡心,不久,兩年輕人,慢生了情愫。
二人的事情,被沈家知道後,堅決反對。
就因為方旭家境不好,根本配不上沈星月,所以必須要他們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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