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1章 四十二歲出門遠行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肉都督 本章:第1051章 四十二歲出門遠行

    在荒草村第三個禮拜的課結束之後,於東收拾東西準備回去,不過卻被餘樺給攔住了。

    “員外,幫我帶個東西回去。”

    “什東西?給嫂子跟海帶的?”於東好奇地問道。

    餘樺搖搖頭,隨後拿出一卷稿紙出來,笑地說道,“前兩天寫了點東西,你幫我送去鍾山,看他們給不給發表。”

    “稿子?”於東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餘樺的產量之稀少是他們這些人之最,前兩年還偶爾出那一兩篇隨筆,這兩年基本上就沒產出了,沒想到在這待了兩個多禮拜就寫了一篇稿子。

    “我看看?”於東問道。

    “看唄,老王已經看過了。”餘樺隨意道。

    “小說,還是隨筆?”於東又問。

    “小說。”

    於東看著手的稿子大概估量了一下,也就三四十張稿紙的樣子,每頁算三百五十字,估計也就一萬多字。

    這個量對於東來說可以說是十分少了,他有的時候半天就能寫這多,不說在於東這,就是放到一些產量稍高的作家那,也就一兩天的產量。

    但是對餘樺這樣的選手來說,能在兩個多禮拜寫出一萬多字,可以說是十分高產了,而且餘樺肯定不是一來荒草村就動筆的,所以寫作時間肯定是少於半個月的。

    “這篇小說你寫了多久?”

    餘樺想了想,說,“大概一個禮拜時間吧。”

    一個禮拜,平均每天要寫接近兩千字,速度非常快了。

    “我還以為你在這天天就跟他們打牌了呢。”於東開玩笑道。

    說起打牌,餘樺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嗐,牌還是要打的,主要是為了聯絡跟其他老師的感情。當然,文章也是要寫的,主要是在這邊平時也沒別的事情做,寫點東西也能打發時間。”

    於東欣慰地點點頭,“好,我會將你的稿子送到《鍾山》那邊,他們如果不收,就送到《收獲》那邊。”

    餘樺笑了笑,“其實發到哪家我都不在乎,你看著辦吧。”

    於東點點頭,“行,那我走了。”

    回去的路上,於東展開了餘樺的那篇稿子,讓於東意外的是,第一頁的最上頭竟然工工整整地寫了這部小說的名字,更讓於東意外的是這部小說的名字竟然是——四十二歲出門遠行。

    這個名字讓於東想起餘樺的成名作《十八歲出門遠行》,相較於《十八歲出門遠行》這部小說本身,於東對這部小說背後的故事更加熟悉,因為每次喝酒的時候餘樺總會念叨那時候的事情。

    那時候的餘樺寫作已經有幾年了,也在《燕京文學》雜誌上發表過小說,甚至還獲得過《燕京文學》獎,隻不過他依舊是文學界小透明一個,沒有多少名聲。

    但是《十八歲出門遠行》發表的那一年,是他人生的第一次高光時刻,當年他接連在《燕京文學》跟《收獲》上發表了幾篇小說,並加入了魯迅文學院文學講習班,那也是餘樺最有激情的時候。

    有人說,如果想要認識作家餘樺,一定要看他的《活著》,但是如果想要認識先鋒作家餘樺,那肯定要看《十八歲出門遠行》。

    這話未必就說《十八歲出門遠行》比《在細雨中呼喊》更能體現餘樺的先鋒性,但《十八歲出門遠行》確實更能概括早期的餘樺。

    那時候,餘樺的文字還不如《活著》以及《許三觀賣血記》那樣純熟,有些讀者在讀《十八歲出門遠行》的時候甚至會認為,這篇小說大概可能或許是一個初中生寫的,而且必然是一名學習成績一般的初中生,這篇小說在文字上的應用確實會給人這種錯覺。

    讀《十八歲出門遠行》的時候,很容易讓人想起卡夫卡,事實上,餘樺自己也承認,他受卡夫卡影響很深,至少在寫這篇小說的時候是這樣的。

    小說的故事非常跳脫,給人一種荒誕、詭異的不連續感。

    收回思緒,於東緩緩地吸了口氣,然後開始翻開手中的這篇手稿。

    “李老頭的兒子托人帶信回來報平安,跟著信一起送回來的,還有五百塊錢,半天過後,村人都知道了,李老頭兒子李癩子在外麵掙了大錢……”

    於東坐在拖拉機上麵,車速很慢,但路太顛簸,於東跟於東手的稿子跟著一起一伏,跟田麵還沒有收割完的稻子一個節奏。

    拖拉機快到鎮子的時候,於東將小說看完了。

    故事是從大荒村有名的混子李癩子托人送了五百塊錢回來開始的,因為這五百塊錢,村麵都在說李癩子在外麵掙了大錢。也因為這個傳言,村老少對李老頭都非常好。

    “我”是村麵的一名代課老師,四十多歲,結過婚,但是老婆跑了,現在一個人獨居,在聽到李癩子掙了大錢之後,“我”心一萬個不舒服,李癩子這樣的人都能掙錢,我這樣安安分分的人卻要忍受貧窮。

    最後“我”決定也去城麵看看,是否能賺到錢。

    “我”之前出過最遠的門就是去縣城幫學校采買東西,但是為了掙大錢,“我”決定去李癩子所在的鵬城。

    為了去鵬城,我準備了很久,將我存了好些年的錢都帶上,不過從縣麵到市麵的汽車上,我遭遇了搶劫,失去了身上所有的錢,我沒辦法再去鵬城了,因為我已經買不起去鵬城的火車票。

    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留在我們市,另一個是回村,不管是哪個選擇對我來說都很艱難。

    回村,首先我麵子會掛不住,因為來之前我就已經跟人說我要去鵬城,而且回村也要車票,如果步行的話沒有幾天根本回不去。

    留在市麵,我現在身無分文,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活下去都是個問題。

    最後我還是決定留在了市麵,並幸運地在一處工地找到了活,每天工資也有十塊錢,住在工地,我想著存一段時間,等存到夠去鵬城的路費,我再次啟程,後麵等我發財了回村,誰也不知道我還在這留過一段時間。

    但不幸的是,我還沒有拿到工資,我們的包工頭就跑了。

    包工頭跑了,我隨著工友們去討薪,討了幾天後我放棄了,因為我要活著,而我手的錢已經快不夠我吃飯了。

    雖然被包工頭騙了,但我依舊隻能去其他工地幹活,期盼著下一個包工頭能是一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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