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鄭彩上下打量了著李華清。
“你要去NBA?而且去的是湖人隊?”她滿臉驚訝,而且語氣中充滿了不信。
前段時間安德森他們打地下賽場的事,她也是剛知道這才跑來問詢。
眼前的清哥,個頭隻比她高了一點點,站在那鬆垮垮的,身上也沒有鐵塔般的肌肉,就這還能去打職業聯賽?
話說餐館怎辦!
李華清覺得這姑娘反應是不是有些過大,不過是去打個球而已。
得!
還不信!
他兩手一攤:“沒辦法,現在餐館連個客人也沒有,我要是再不想辦法賺點錢,恐怕我連住地方都保不住了!”
下一步距離他凍死在街頭估計也不太遠。
李華清覺得這事也不太好解釋。
NBA聯盟都是一群百萬和千萬富翁在玩球。
這種財富上的差距足以讓普通人仰望。
不少球員都是底層貧民出身,所以一旦聽說某某要進NBA,就覺得他會立刻成為百萬富翁一樣。
清哥從社會底層馬上就要魚躍龍門?
離開華人街,然後搬到富人區。
雙方身份如同天然般的隔絕,鄭彩就覺得難以接受。
“清哥,你還會回來嗎?”
鄭彩心有些難受,說話時臉上也不大自然,“你貿然搬走......我擔心平時也沒個人照顧你,幫你打掃屋子什的......”
說到這,她的聲音逐漸變低,委屈的眼圈發了紅。
成了有錢人再找幾個妞......
NBA球員都這樣。
李華清一怔:“我好好的搬走幹嘛?”
“有錢了誰還願意住這,一到晚上就有黑幫成員聚集在周圍也不安全!”鄭彩抱怨。
說到這,她抬頭看向李華清。
清哥,留下吧。
喜不喜歡你倒是無所謂,主要是喜歡肉夾饃。
每日都想見到你!
盡管媽不同意......
但如果她知道清哥成為有錢人,肯定態度上有所轉變的。
對了,我還得看著他,免得他被別的女表子勾引......
李華清不解:“警方已經把黑幫......”
“還有不少混蛋的流浪漢!”鄭彩強調了一句。
從小到大,她媽說最多就是女孩子一定不要晚上遊逛。
洛杉磯隻要一入夜就充滿了危機,美國其他城市更是如此,當然,流浪漢們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去夜店門口“撿屍”。
拉到小街巷能免費做一些愛做的事。
李華清笑了笑,覺得眼前這個剛滿十八的姑娘性格上過於柔弱。
不過這也是一件好事。
“我不會離開,我的家就在這,再說,萬一有其他方式我肯定不會選擇打球!”
“那我就放心了......”鄭彩臉上再度露出甜甜的笑容。
同時心一直默默念叨,上帝保佑,他可千萬不要想有離開的念頭。
“那我去樓上打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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