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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負責仍舊是笑容可掬。
對方恩國的話不置可否。
等他說完了,才樂說:看來方同誌你不知道,這個標的案上,有蘭服飾的蘭月兩個字。
說著,負責人還商標上藝術化的兩個字給指出來。
讓方恩自己看。
同時還點了點店員手中那件衣服上的商標。
同一個商,同的位置,一一的蘭月二字的藝術體。
一般不知道將月二字融入商標的,少會往這個向去想。
見了,也隻以為,這圖案不過隻是隨意勾勒出來的花邊。
方恩國這下徹底啞口無言。
負責笑反問:方同誌現在敢理直氣壯的說,這都是巧合?
巧合到就連蘭月服名字,都讓你們給用了。
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負責人臉色已經拉下來。
舉著衣服的員,悄摸摸瞄了一眼方恩國的臉。
明看出來,他們老板臉色鐵。
皺著眉一看就是在想法子試圖狡辯。
但事實證據都擺眼前了,還能怎狡辯呢?
再說了,工商人不了解。
他這些在國民服飾工作的店員,難道還不了解嗎?
從被招進民服飾第一天開始至今。
所有人心都知道,國民飾的衣服,就是一比仿照麵蘭月飾的設計。
人家高設計得衣服,在國民服飾隻能在最低的區域。
當然,兩家衣的布料材質上,是不能比的。
畢方恩國隻是想要借掙筆錢的同時,引起蘭心的注意。
他也不是什冤大頭。
眼下急得人,不隻是方恩國。
國民服的所有店,心都挺著急的。
畢竟國民關停,意味著他們就要丟了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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