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傾盆暴雨使道路上已經開始堵車。
通往五角大樓的路上。
吉姆少校開著自己那輛心愛的黑色悍馬,急切的看著紅燈。
“戴肯那個雜種竟然加入了神盾局!!?”
“該死,神盾局竟然連這樣的瘋子都敢收……媽的,神盾局果然都是一群變態,一群瘋子……”
“唔,可是靠我自己可抓不住那個怪物。”
吉姆少校惱怒的自言自語,早已痊愈的鼻梁骨又開始隱隱有些刺痛。
戴肯曾經是史崔克手下最強悍的殺手,史崔克的傑作,他完美的為軍方在全球各地完成了很多次不得光的任務,一個人的戰鬥力甚至比得上一個機械化加強團。
“該死的,那個羅倫隻是個普通五級特工,他怎會有戴肯這種手下?”
吉姆羨慕嫉妒的低聲嘀咕,如果他能夠控製戴肯,那將是多美妙的一件事情。
“如果僅僅隻是戴肯,還不足以引起重視,必須將他和某個事情聯係起來,一個讓高層現在非常頭痛的事情。”
“嗯…說投靠了萬磁王?…不太可能!這樣的理由,可不夠抓一個神盾局特工,還有什!還有什!!”
“滴滴…”
綠燈已經亮了幾秒鍾,後麵車輛的喇叭聲把吉姆從思索中驚醒。
“媽的……”
吉姆張嘴怒罵,卻猛的瞪大眼睛,他有了個絕好的理由,齜牙咧嘴的露出了一個獰笑,跟著一腳油門,悍馬呼嘯著向五角大樓的方向駛去。
“如果說戴肯有可能參與劫持了完美之血?嘿嘿,軍方那些天天想著再造美國隊長的老家夥,一定會不管不顧的將他抓起來。”
當然,這種事情口說無憑,必須有足夠的證據。
製造線索,這剛好是他最擅長的事情。
當然,他恐怕自己都想不到,他天馬行動的想象力,竟然一不小心的觸及到了事情的真相。
因為昨晚五角大樓的越獄事件,五角大樓周圍排查嚴密,吉姆悍馬足足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才進入五角大樓的地下停車場。
就在悍馬駛入停車位,吉姆熄火的時候。
“嗨!吉姆少校,我們真是有緣分,這快又見麵了。”
突然出現的聲音,讓吉姆像是被踩到尾巴的貓一樣,全身猛的顫抖了一下,轉頭看過去,隔壁的麵包車緩緩降下車窗,羅倫坐在駕駛室,並且笑嘻嘻的對他打了個招呼。
羅倫心暗道:媽的,如果不是阿薩佐耽誤事,我哪需要在五角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堵人。
吉姆臉色狂變,飛快的拔出腰間的配槍。
“哢…”
一根冰涼鋒利的刃爪輕輕放在他的脖子上,雪亮的刀刃甚至能反射出吉姆此時難看到了極點的臉色。
“把槍放回去,要不然下一次刺穿的就是你的腦袋了!”
戴肯凶巴巴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吉姆頭上立刻冒出冷汗,在這之前他甚至都沒有感覺到身後多出了一個人。
吉姆張大了嘴巴,放下手的槍,雙手熟練抱頭,然後色厲內荏的說道
“你知道你在做什嗎?羅倫特工,你在劫持一位聯邦少校,而這是聯邦五角大樓,你們簡直是瘋了,你這樣的行為,會被軍方視為挑釁,哪怕你是神盾局特工,軍方也一定會抓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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