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會議是開完了,接下來能做的,也隻有等待了。
阿才已經派人把偽造的書信送出去了,急匆匆的回來給李牧報告這個事。
“大人,信已經送出去了。”
李牧點點頭:“嗯,這樣,還得麻煩你一趟,我親自手寫一封信,你再給威廉送去。”
他剛剛一著急差點忘了,還得把鹽山聚居地的空殼子交給城主呢。
正好把這事在信麵說了。
“敬城主大人,今日我方無意間發現鹽山聚居地與邪惡的虎士城有書信來往,經查實,鹽山聚居地領主私通敵方城市,萬幸,已被我方處理。
特將證據交由大人裁決,並留下鹽山聚居地等待大人處理。
在下攜二百名勇士,願永遠追隨大人的步伐。
鐵坑聚居地領主,李牧奉上。”
以上就是信的內容,李牧寫的很快,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寫到。
阿才在一旁看著,不解的問:“大人,為啥說是二百名勇士,咱們部隊不止這個數吧?”
李牧一笑,回答道:“你會把家底亮給別人看嗎?”
阿才一拍手說著:“大人英明啊。”
畢竟李牧的手下中,全是百分百忠誠度的自己人,隻要他們不透漏有多少兵力,外界也不會知道準確數據。
將信件交給阿才,吩咐道這封信一定得快馬加鞭,追上前麵那封偽造的信。
最好是兩封信一起送去。
看著阿才離開,李牧摸著下巴,思考一個問題。
白袍劍士這猛,竟然被擊敗了。
對方這得是什怪物,強的過分了吧。
那個黑虎猛士他也隻是堪堪聽說過,據說具有一些很變態的能力。
好像是可以極快的揮舞兵器。
這個能力看起來很平平無奇。
問題來了,這武器要的大錘和巨斧這種重型兵器呢?
想象一下,戰場上,一群戰士揮舞著大錘和巨斧速度快的跟暴風驟雨一樣。
而虎士城確實也是這幹的,他們選拔了上百名壯士,組成了黑虎猛士軍團,用的也是清一色的重武器。
想想就很變態。
也不怪白袍劍士不夠猛,對方確實有兩把刷子。
李牧有點期待自己殺死緋紅之母,製作出緋紅之杖後,自己的手下戰鬥力會強到個何種程度。
說到緋紅之杖,李牧本來打算再拖一段時間的。
之前對付劍骨獸的時候,讓李牧意識到,對付人跟對付怪物,完全不一樣。
這些怪物已經普遍傷害爆表了,即使他的士兵穿著鐵甲。
仍然可能會被怪物一擊震傷內髒,當場暴斃。
這些體型龐大的怪物,對付人類,並不需要靠鋒利的爪牙了,隻要力量足夠,還是會秒殺人類的士兵。
連劍骨獸都能做到,更別說怪物中的怪物,緋紅之母了。
李牧估計著對方沒準一巴掌能拍死一片戰士呢。
所以他脫了拖征討緋紅之母的時間,想準備的更充分一點。
不過現在明顯得提上日程了。
沒有這種特殊兵種,是無法對付像白袍劍士、黑虎猛士這類特殊兵種的。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