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點半左右。
刺耳急促的警笛聲劃破了“康泰”酒店的寂靜。
“我當時在大廳吃宵夜,他非說我瞪他,二話不說上來就拿煙灰缸砸我腦袋,你們看把我打的?這不典型欺負我們外地人?”
李亮攥著一團衛生紙緊捂腦門,癱坐在地上,渾身掛滿酒液和一些殘羹剩飯,看起來非常的狼狽,同時憤憤的朝旁邊兩個問案的巡捕說道。
“你們認識嗎?你喝酒沒有?之前有沒有發生過什矛盾?”
一個巡捕緊繃臉頰記錄。
“我確實喝了一點酒,可跟他素不相識,更談不上任何恩怨,我是受害者,怎能算是互毆的?明明就是他單方麵打的我啊。”
李亮委屈的搖搖腦袋。
“你還要不要點臉了?你他媽不罵我,說的話不那難聽,我會好端端的幹你?!況且我揍你時候,你沒捶我?隻不過是你打不過我罷了,來來來,你有膽子把剛才的話當巡捕同誌們的麵再重新說一遍嗎?”
另外一邊,同樣接受幾個巡捕盤問的伍北立馬火冒三丈的指著李亮就要衝過來。
“幹什?沒完了是吧?”
負責給他做筆錄的巡捕一把拽住伍北,神情嚴肅的訓斥:“我們是來幫你們處理問題的,你們要是都不願意協調,那就隻能跟我們會治安大隊去了,就你倆這情況,典型的酒後互毆,不嫌丟人的話就繼續吧。”
伍北聽到這兒,這才收起火氣,緊咬嘴皮沒再吭聲。
“我再最後問你們一遍,是否接受調解?簡單來說就是互相道個歉,個人掏個人的錢去醫院做個檢查,沒什大礙就拉倒吧。”
帶隊的巡捕橫眉豎眼的走到兩人中間開口:“如果非要按照流程走,根據治安條例,互毆雙方都需要處十日以下拘留。”
“我無所謂,十天八天的沒啥大不了。”
伍北小聲念叨一句,不過膽氣已經不似剛才那足了。
“我接受調解,但為了避免他繼續打擊報複,你希望巡捕同誌可以將我和我的職員們互送到別的酒店,最好附近有警務室。”
李亮想了想後也做出反應。
“可以,你們雙方都同意的話,就來這份調解書上簽個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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