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大家還想幫忙,但這個萬老板沒有大家想象的那簡單,所以能走就趕緊走吧!”
小混混被逮了,外頭暫時沒有危險,是離開的最好時候,等萬老板再帶人來就來不及了。
燙頭大嬸一臉緊張。
“那你們咋辦?”
“我們得留下。”
招待所是老板的,老板夫妻牽涉進來了,如果他們也走掉,老板兩口子是什下場可想而知。
所以她不能走,也走不掉。
她已經暴露了,發哥知道她是佳人時裝的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萬老板很容易能查到她在哪兒。
她要簽陳雪涵做代言人,讓陳雪涵出席加盟店的開業慶典,這就意味著,陳雪涵也不可能躲一輩子。
她還想施展音樂才華,還想紅,就不可能像老鼠一樣躲躲藏藏。
可是露麵就意味著把自己暴露在危險當中,萬老板絕對不會放過她,也不會放過朱茯苓。
誰也不知道萬老板會在什時候,以什樣的方式動手,而且敵在暗我在明的,讓人覺都睡不安穩。
“那咋辦?難道要跟萬老板正麵對抗?”
“沒錯!”
除了正麵硬剛,沒有別的辦法。
“可是萬老板有錢有勢,咱們哪是他的對手?不然報公安吧!他雇這些小混混,本來就是犯法的,難道還不夠他判刑?”
確實不夠。
朱茯苓甚至不需要問李律師,就知道不夠。
“他是雇這些人來綁架陳雪涵,但是並沒有得逞,並且咱們反擊了,也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傷害,那就更難告他。”
以李律師的能耐,就算真告贏了,也不足以讓萬保鋒坐牢,頂多讓他賠點錢。
何況以萬保鋒的人脈,他身邊不可能沒律師跟著,能不能告贏他就更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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