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曆,四月二十日。
大仙橋街道,一個戴著貝雷帽的短發女記者,正在采訪一個委屈巴巴的小夥。
“你好,我是東城生活報的記者仇實璐,最近一段時間,大仙橋街道遭遇了多次偷竊,而您是唯一一個被偷竊了兩次的受害者,您有什想說的嗎?”
她的傷很快就養好了,但傷好之後,卻被從新聞總局調離,來到了東城生活報。
那小夥委屈說道:“那個天殺的賊啊,我剛搬到這小區沒幾天,鄰居都不裝防盜窗,於是為了安全起見,我裝了一扇防盜窗。
結果我就被偷了,他還給我留了紙條,說別人都不裝防盜窗就你裝,都沒點信任感。”
小夥展示了那張紙條,紙條上還留了名字——夜鴉。
看到這個名字,仇實璐愣了一下,怎有點耳熟呢。
“那,你丟了什東西?”
小夥愣了一下:“損失非常慘重啊,他簡直太不是人了。”
“胡扯,真是個沒良心的,我就拿了他兩個蘋果,還幫他修好了門窗和桌子!”
站在人群的梁知,憤懣不平地對鴉爺小聲說道。
仇實璐繼續問道:“那第二次被偷竊……”
小夥兒眼淚流了下來:“有了上次的教訓,我就把防盜窗拆了,但是我們小區的其他人,聽說了我的事情,全都安裝了防盜窗。
然後我又被偷了,他留個紙條,別人都裝防盜窗就你不裝,你的心可太大了。”
說到後麵,小夥泣不成聲,說話的聲音都變得尖細了。
梁知仰麵長歎:“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第二次我隻是偷了他兩瓶快過期的牛奶,但我幫他換了燈泡,加固了防盜窗。”
鴉爺藏在他的衣服怪叫:“看吧,你額外做的那些事情,都是脫褲子放屁,就算做了他們也不會念你的好。”
梁知搖搖頭:“第一,我做那些事,不是為了他們的評價,而是為了我自己。
第二,這樣有什不好嗎,畢竟我這樣的賊,世界上隻有一個,其他的賊大多都是些社會渣滓。
如果因為我的行為,導致人們對‘賊’這種東西,有一點點的期待,那都是我的過錯。
梁知揮揮手,離開了人群,繼續在大仙橋閑逛,手中拿著一遝傳單,目光有意無意的,盯著住戶家的門把手看。
偶爾會把傳單,夾在一些人家的門把手上。
這是一種踩點技巧,隻要門把手上的傳單,兩天都沒有被拿下來,就說明這家沒人,可以進行偷竊了。(注釋一)
經過他的努力,大仙橋的住戶都在專心防盜,近來已經有好幾個著名的小偷飛賊折在大仙橋了。
但梁知並沒有轉換目標,而是繼續尋找這住戶的破綻。
既然他已經決定要當一個大惡人了,那就必須在這找到樂趣。
……
於腩穿著黑色的夜行衣,雙手抱胸,躲在小巷中注視著夜色的大仙橋。
他是大名鼎鼎的東城盜王!
他從小耳朵就特別好用,能在嘈雜的街道中,聽見硬幣落在地上的聲音。
靠著這一手技術,他練就了極強的開鎖技術。
甭管是什樣的門鎖,在他麵前全都堅持不到半分鍾,依靠這個核心技術,他才成了東城區最拉風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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