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大辯論

類別:武俠修真 作者:莫問江湖 本章:第二十三章 大辯論

    ,

    這件事不能鬧大。

    那能不直壓下?就當沒這件事。用大玄朝廷的話來說,那就是中不發。

    可以也不可以。

    說可以是因為蘭大真確有這個權,比如上次王家攻擊齊玄,便被天師壓下了。

    不可,原因就比較複雜了。

    還是拿上一次的事情舉例,天師出手壓了下來,沒有任後遺症,是因為缺少金闕中樞的相關力量,當時的李家正專注於鳳麟洲戰事,有求於張,不可在這個時候跟張家對著幹。全真道就更不用說了。所以天師任何顧。

    一個案子,要到什程度封頂,底線在哪,都是有著相當的靈活間,靈活之,存乎一。得直白一點,案子先講政治,再影響,最後才講案。

    次與上一次的不同之在於,暫時不知對手是誰,也知道對手是否缺少金闕中樞力量的支持,過在這個時候還敢針對齊玄素的,多半金闕內的某一股勢力。

    道門內部搞事也是有路的,一般是先派個小卒子出來提出問題,最為常見的就是舉報,或是其他的一些手段,比如公開難、揭開子等等,本質上是試探。然就是進一步進,進行推助瀾、拱火、擴大化等一係列行為。鬧到物紛紛、舉世洶洶的地後,真正的幕黑手才出麵,代某個勢力提主,形成宮之勢。

    如果這是試的舉動,那意味著麵還有各種跟進後手。在種情況下,直接把這件事壓下去就變成了心虛示弱,甚至是對舉報內容的默認。

    如果你沒有做這些事情,那你壓什?

    這就會陷自己於被動之中。

    說白了,強壓下去這種手段隻能用於以淩弱,若是同級對手,那就沒什用了。所以皇帝對大臣可以留中不,司下屬之間也可以,同僚之間就沒有這樣的說法了。

    所以不能強壓下去。

    不能強壓下去,又要把影響降最低,就必須一些手段。

    用什手段呢?

    月鹿還真想出一個辦法,在事情正式發酵之前,另一吸引意力,比如第一花魁李青奴嫁人什的,最好鬧到人盡知,從帝京到玉京,從鳳麟洲到東婆娑洲,無不知,無人不曉,所人都去關注青奴的事情,自然沒人關注齊玄素這邊的事情。這便取到了時間。

    等到李青奴的熱度消退得不多了,齊素這邊的事情也能查個差不多了。畢竟本質上都是汙蔑,所以想要查清還是比較容易的。

    到那時候,外人看到的消息就不是齊玄素被舉,而是齊玄素被人誣告,雖然兩者在本質上是同一事,但成的響是天差地別。

    張月鹿持身正不假,卻不意味她是個愣腦殼,該有的段還是有的。

    不過李青奴嫁人隻是打個比方,青奴是太道的,張月是正一道的人,她不可能去命令李青奴,以要另外想一個法子,足有話題性。

    這倒是讓張月鹿有犯難了。

    張月鹿並擅長炮製話題,她更擅長的是查案子。

    不過到案,倒是提醒了張月鹿。古往今來,案同樣能吸的意,尤其是事關本身利益的。

    張月鹿如今次席副府,掌管律法,她立刻讓人調各種卷宗。

    不看不知道,最近還有個較特殊的案子。

    嶺南道與婆羅洲道府不同,後者屬於道府直管,而前者因為位於玄的國境之內,所以是道和官府並。這個子並不歸屬道府處理,而是地方官府處理的民事案件。所以張月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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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大辯論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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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並不知道這個案子,直到張月鹿今天要查找有關奇,才從官府邊的卷宗翻找出了這案子。

    案情並不複雜,有個當紅的名伶到嶺南藝,在此過程中與一位富商千金相識相戀,甚至到了談婚論嫁地步,最終兩人在私下結眷侶。這位富商千的叔父得此事之後,大為惱怒,一紙訴狀將這個名伶告上了堂,稱其拐帶良家婦女。縣當即派遣衙役在兩人的新婚夜將其帶走。

    這個案子如今已經宣判,結果是縣重判此案,女被判掌嘴二百,給善堂另擇婚配,名伶被判放。這位縣令是儒之人,判案的依據是良賤不通婚。

    因為名伶的名氣很大,所這個案子已引起了定的爭論。

    主要分為派,一是同派,對小妻二的遭遇表示同情,認為女子的叔父以眾黨實屬俎代庖之舉。另一則是嚴懲派,主張夫妻二人不禮法理應嚴懲。

    兩的爭論焦點主要中在這個判決是否合理麵。畢竟道門經講平等了嘛,可慣性的力量仍舊巨大,儒門的一套舊是深入人心。這就導致兩派相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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