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偉沒想到姚嬈竟然如此頑冥不化。他自認好話盡,好處給足,可對方卻是油鹽不進,絲毫不肯讓步。
話到這個份上,再下去也沒什意思。
先禮後兵,他禮數已經給足,既然對方敬酒不吃,那也隻能上罰酒了。
“那好,既然嬈你不肯給我老頭子一個麵子,那我們就隻能公事公辦了。”
公事公辦?什意思?姚嬈心中立刻警覺。
所謂公事公辦自然就是對簿公堂,打一場撫養權的官司。她既然不肯答應他的“請求”,那他就隻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達到目的。
打官司,姚嬈心中不怵。亮亮隻出生就在自己身邊長大,現在又是才三歲多的幼齡階段,不管是法律還是人情,都是偏向一直照顧撫養孩子的一方,如果是母親則更是具有絕對服力。
除非法官枉顧事故,不通人情,否則絕不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林家。就算是扯皮到底,至多是撫養權一人一半,那也是屬於林澤愷的,跟老太爺無關。
雖然社會習俗約定俗成孩子隨父姓,可法律規定是母姓父姓都可以。亮亮打從出生就隨她姓姚,也不可能因為撫養權分一半給林澤愷就改姓了林。
何況,她對林澤愷還是比較有信心的。
就算是打官司,事主也是林澤愷,老太爺不能越俎代庖。
她越想越覺得自己勝麵很大,底氣也越來越足。
可對麵的敵人是老太爺,姚嬈不敢輕敵。
這下不僅有法律,還有人情,更有世俗。有些時候,碰到人情世故,法律都得靠邊。
她不怕老太爺跟她**,就把老太爺跟她鬥法。
老太爺是興城的無冕霸主,是成了精的積年老妖,他要是卯足勁施法,她這個無名卒可不是對手。
果然,看她一臉氣定神閑的樣子,老太爺就冷冷一笑。
“嬈,上了法庭就是撕破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到時候可別怪爺爺不給你情麵,把你的醜事都擺到台麵上。”
這話一聽就味不對。姚嬈皺了皺眉。
“我能有什醜事?”
“懷孕期間,你就多次想要打胎,這是其一。孩子剛出生,你就帶他出國,非要一邊一邊帶孩子,結果半年不到,孩子回來了,你卻一個人留在國外繼續上學。這是其二。你一個人在國外,把丈夫孩子都扔在國內,還跟外國男人勾勾搭搭,深夜會麵直到淩晨才離開,這就是婚內出軌。這是其三。還有其四其五,我就不一一而述。總之,你這個當媽的對孩子到底盡了多少責任,對家庭盡了多少責任,你自己心有數。你不僅不是個合格的母親,你也不是一個合格的妻子。我手有的是證據,統統都可以交給法庭。就算沒有,也可以做出來我想要的來。你信不信?”
信,她當然信。黑的變成白的,死的成活的,這種事她又不是沒見過。
可那又如何?因為害怕,所以就要出賣自己的孩子,出賣自己的人格,出賣自己的良心?
她做不到。
她寧可碰的頭破血流,也不會再委屈自己,委屈孩子,委屈家人。
既然老太爺不怕丟人現眼,那就來吧!她倒要看看,這個世間,還有沒有理,有沒有公正,有沒有王法。
梗著脖子對林世偉的威脅嗤之以鼻,姚嬈是昂著頭離開的。
但走出合美之後,她立刻打電話給林澤愷。
事情緊急,這會子也不怕他多想誤會,必須跟他通個氣,達成一致。
隻要他不鬆口,站在她這邊,老太爺這官司就打不起。畢竟,林澤愷才是亮亮的生父,沒有他的授權,老太爺沒資格發起這場撫養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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