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閑話(代跋)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劉玉堂 本章:《》的閑話(代跋)

    這本小書,集了我近兩三年學寫的大部分隨筆。有一個時期,我鬧不清隨筆與散文有何區別(現在也沒完全鬧清),認為這東西由散文作家來寫可能更順手一些。因此上,一些報紙副刊的編輯朋友約我寫這玩意兒的時候,我即向他們推薦我所認識的一些散文作家。可編輯先生覺得他們的東西太專業,太玄乎,讀者往往看不懂——姑且叫作文學性太強。他們希望我寫一點靠近生活的、不同層次的讀者都能看得懂的東西,於是便學著寫。要學,當然就向大家學,我學魯迅、學孫犁、學汪曾棋,還學柏楊。我發現越是有學問的人,他們的文章就越大眾化、越好讀。倒是那些半吊子、半瓶子醋,在那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他甚至不能完整地敘述一件事情的始末,表達一個他真正想表達的意思,還玩花樣兒呢!那怎看得懂?力戒矯情,是我一開始學寫即自覺信守的。

    因為是學著寫,就容易上癮。如同學騎自行車和下象棋一樣,似會非會的時候還特別來勁兒,找點借口就出去溜一圈兒或下一把。近兩三年,我寫這玩意兒稍多點,其實就是似會非會的表現。不過我自己倒也挺喜歡,比對我所有的集還喜歡。當然也因為它是我的第一本——我一直想擁有這樣的一本小書,現在終於有了。

    我給它們定了個位:叫貼近生活、靠近雜文的生活隨筆——這也是我一開始學寫即規定下來的。

    看到過一個提法:叫文學散文——多虧沒人買他的賬。這樣的提法如同這樣的叫賣:豆腐來——豆子的;饅頭來——麵粉的;散文來——文學的!是標明你的散文是文學,人家的散文不是文學嗎?抑或你的散文是正宗,人家的就不是?可惜的是越是喊文學的或正宗的就越可疑,因為中國的文學都是需要打折扣的,你那個門派的教頭是否正宗也還尚未證實。正如魯迅先生所說,“倘是我們中國人,則隻要看過幾百篇文章,見過十來個所謂‘文學家’的行徑,又不是剛剛‘從民間來’的老實青年,就決不會上當。因為我們慣熟了,恰如錢店夥計的看見鈔票一般,知道什是通行的,什是該打折扣的,什是廢票,簡直要不得。”又說,“但這些文章,我們有時也還看。蘇東坡貶黃州時,無聊之至,有客來,便要他談鬼。客說沒有。東坡道:‘你姑且胡說一通罷。’我們的看,也不過這意思。但又可知道社會上有這樣的東西,是費去了多少無聊的眼力。人們往往以為打牌、跳舞有害,實則這種文章的害還要大,因為一不小心,就會給他教成後天的低能兒的。”這話用來評價當今某些所謂的“文學散文”,尺寸仍然合適。

    文學,首先應該是明白學,它從一個角度開辟了人們認識世界、自然、社會、人生、心靈、情感等諸多問題的蹊徑,並搭起它們之間溝通的橋梁,將人從蒙昧引向覺悟,從混沌引向清醒。而不是“你不說我還明白,你一說反倒糊塗了”。

    讓人糊塗、教人成低能兒的“文學性”,還不該摒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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