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靠著沙發,冷冷地道:“我國婚姻法保障我國公民的合法戀愛權和結婚權。戀愛權或許還有成年未成年之分還有待爭議不,但是一個二十二歲的成年男性有充足的權利來決定自己究竟何時,何地,與何人締結合法的婚姻關係。他人無權對其進行阻攔和妨礙。而且婚姻戀愛權是屬於人身權利的一種,這種權利是不能進行轉讓的,更不可能以商業利益為目的進行捆綁。一切以人身權的轉讓和拘束為前提的合同條款均可以看成是無效條款。”
她指著桌子上那些合同,冷冷道:“換句話,這份你們娛樂圈的兜底合同,打從一開始就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如果你們隻是想要以此來告知你們的藝人‘如果你這做會導致你的商業收益大減’那也無所謂,但如果你們想要通過這種條款來達成‘一旦違約可以告你並且要你賠款’的條件的話,那基本上就等同於毫無用處。”
金浩勳的臉上顯得有些尷尬。他了兩聲,思索片刻之後終究還是轉過頭看著旁邊的勇哥。
而這位勇哥則是無奈地歎了口氣,道:“這是娛樂界一直流傳下來的老規矩,誰知道有那多的條條框框?就想著不能惹出緋聞來所以寫上條款了,也沒有哪個人這個不可能成功。”
完這些,這位勇哥再次表現出一副垂頭喪氣的模樣,一邊歎氣一邊道:“哎……總而言之,這一次我真的是無話可了。可能我真的要就此退休了吧?沒想到,才這把年紀就要退休了……”
那邊,法者鴆一直都在看著這些文章條款。
待得這邊的兩個人夠了,他才放下手中的合同。
金浩勳第一個抬起頭來看著法者鴆:“那,法律師……這個,有可能嗎?”
其實對於法者鴆來,這麵其實有那一點點的麻煩。
他的目光向著那邊的蜜律瞥了過去,略微想了想後,道:“嗯,實話吧,這個案子我也沒有——”
“你沒辦法?”
話還沒完,蜜律卻是突然間別過頭,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目光看著法者鴆——
“你這個人稱為‘法毒’的家夥,竟然還有搞不定的官司?哈!這還真是稀奇啊。”
原本嘛,法者鴆顧念這個丫頭的心情。畢竟一旦接下這個案子,那就等於要和她的偶像站在對立麵。雖然法者鴆的確挺討厭那個娘娘腔的,但是他更不願意看到的就是這個丫頭失望的表情。
但是現在,這個丫頭竟然還直接咬了自己一口?什意思?真以為法毒法者鴆落魄了?可以隨意打壓了?
“臭丫頭,你這是什意思?”
蜜律哼了一聲,道:“沒什意思。就是這個意思。”
法者鴆也是哼哼一聲,道:“怎,你不介意我把你的偶像直接給打成殘廢嗎?這一次的違約合同中所造成的損失,粗略看起來可是能夠一口氣把你的偶像一招打回解放前。你就這忍心看著這一幕嗎?”
要不,怎女人才最絕情呢?
這個丫頭現在卻是一臉的堅決,隻是用那雙冷冰冰的眼神看著法者鴆,緩緩道:“這是工作。再怎你也是個律師,沒有必要介意我吧?如果你覺得能打就打,不能打那就不打。有什好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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