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1116.偶像的價值]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小說2016 本章:第1114章 1116.偶像的價值]

    法者鴆咬了咬牙,轉向淩峰:“這是為了向法庭證明我接下來想要確認的一個理論!所以懇請法庭給我一點時間!”

    淩峰看看法者鴆,再看看旁聽席上站著的蜜律,想了想後,默不作聲。

    法者鴆知道,這算是默許。當下他立刻開口笑道:“好了丫頭!唱吧!”

    “我不唱!開什玩笑?我為什要唱這種東西!”

    蜜律瞪起眼睛,狠狠地啐了一口。

    不過法者鴆似乎並不生氣,而是繼續笑著道:“那這樣,我下次帶你去姬公主的演唱會,我會想辦法搞到最前排的座位!你就唱一首《世上隻有媽媽好》怎樣?就一句,一句!”

    蜜律似乎依然還是有些不太願意,但她看到法者鴆現在一臉懇切的表情,想了想後,終究還是想著幫他一把,這才算是開了口——

    “世上隻有媽媽好”

    一句唱完,法者鴆十分滿意地點了點頭。而蜜律也是就此坐了下來。

    看完這整個場景,淩峰不由得皺起眉頭,似乎在思考。

    而對麵的老律師則是一臉懵逼,搖搖頭道:“這簡直就是在胡鬧啊。尊敬的法官,看來原告律師似乎並沒有打算認真進行這次的庭審。”

    隻可惜,對於老律師的話淩峰卻並沒有聽進去,而是轉過頭,看著法者鴆這邊。

    法者鴆嘴角翹起,露出一個冷笑,道:“正如同我剛才所演示的那樣。任何人都有決定是否唱歌,以及決定在哪唱歌的權利。隻要這些權利不要妨礙到他人的合法行為就行。如果我強行要求我女兒在法庭上唱歌,她不肯,如果這個時候我我這個女兒是個蠢貨相信沒有人會同意我。”

    “但是相反!如果我給與其報酬,‘買’下她的歌聲,並且要求她在我指定的時間在指定的地點進行唱歌,那,是否唱歌就已經不再是這個丫頭的‘權利’,而是接受了我的報酬後所應該履行的一種‘義務’。”

    淩峰抬起手捏著自己的嘴,似乎在不斷思考。

    法者鴆也是在這個時候趁熱打鐵地道:“的確!戀愛與婚姻自由是被告人的權利!但是要知道,被告人的身份並不是一般的自然人,在他的身份上還有一個名為‘偶像明星’的身份屬性!”

    “這個世界上藝人的存在方式有很多種。在這其中,有一種藝人的存在方式被稱之為‘偶像’。”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正義律法》,方便以後閱讀正義律法第1114章 1116.偶像的價值]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正義律法第1114章 1116.偶像的價值]並對正義律法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