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地稅

類別:未分類 作者:席風萬 本章:第四百四十五章 地稅

    其實在來到京城之前,不少官員都已經感覺到現在朝廷很多不一樣的地方,例如《大明月報》從整月刊轉變為半月刊,並且在麵向全大明發行的過程中,已經開始控製一般文章的數量。

    而是更多的選擇刊發朝廷的各項政策,大明第一個五年規劃時間將近,這一次主持經濟研討會第一場的官員是畢自嚴。

    有官員認出了這位大明的財神爺。

    但還是忍不住問道:“畢大人,朝廷若是要我們地方建設銀行,那原有的大明皇家銀行又應該如何呢?”

    “大明皇家銀行將會在第二個五年規劃到來之前,全麵取消現有的收儲等功能,將所有的權利移交給地方銀行,也就是說..最多六七年的光景,大明皇家銀行就不會參與到地方的銀行業務之中了。”

    不少官員聽完,紛紛點了點頭...建設地方銀行,幾乎每一位官員都知道這絕對是一件好事情。

    “畢大人..難道說每一個州縣都可以建設地方銀行嗎?”

    畢自嚴一愣,表情微微變化後說道:“請你先翻開綱要好好看一看,其中已經說的很清楚了..隻有布政使司,也就是各個省能夠設立地方銀行..其他地方隻能夠設置分行。”

    “啊!...畢大人..下官這就看..”

    那名官員連忙低下了頭,開始不斷翻動手中的綱要,其實..也就是地方銀行建設發展的規劃書。

    第一天,發展地方銀行的計劃受到了大部分地方官員的讚同,並且提出了部分的意見。

    就連畢自嚴也覺得很有用..

    比如說要在每一個地方重新設立歸屬於大明皇家銀行的直屬皇家國庫,將地方銀行一定比例的儲備金存儲在其中以保證穩定。

    並且紙鈔隻能夠由大明皇家銀行發行..

    但如果各個地方要承接過量的紙鈔,那承擔了中央銀行的大明皇家銀行就要發揮調節功能,及時從其他地方的銀庫第一時間的劃歸龍元過去。

    大明崇禎四年,大明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

    那就是搞錢..

    朝廷需要錢,地方建設同樣需要錢..移民計劃不斷加碼,就連畢自嚴都忍不住咋舌。

    要不是大明之前在各地發展經濟的過程中,留下了不少的家底,恐怕現在早都撐不住了..

    鹽鐵茶煙,四個原本歸屬十分混淆的稅種已經全麵劃歸大明國稅之中,隻有大明皇家稅務總局有權向參與到這些行業的商人們征稅。

    鹽業原本由朝廷嚴格把控,可隨著鹽業稅收的逐漸清朗..朱由檢下旨,專門放開了盤踞在鹽業中的嚴格限製。

    不過,該交的稅...卻一毛都不能少。

    少了,就等著朝廷來抄你的鋪子和廠子吧...

    ....

    經濟研討會第二日。

    《大明商業準則法》橫空出世,明確規定哪些行業可以由民間參與、哪些需要受到嚴格管製、哪些隻有經過相關司局的審批才能夠從業、哪些隻能夠由皇家產業獨營。

    地方官員一片歡騰!

    為了刺激地方經濟的發展,朱由檢幾乎放開了大部分原有對於地方產業發展的限製,也就是說..

    隻要地方衙門有本事找到人來幹,那他們就可以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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