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就是“野心家”。
如果不是我有足夠的“野心”,也不會選擇離開東江去帝都闖蕩。
我知道,如果我留在東江,家的勢力多多少少會對我有所幹涉。
高鐵偶遇某領導,這種低級的把戲,我爸不是沒做過。
隻要我說走仕途,他一定砸錢都要給我砸到高位上。
我不想這樣,我想看看我能力的上限在哪兒,所以我去了帝都。
在沒有家幹預的地方,完全靠自己,能走多遠算多遠,這才是我的目的。
隻是沒想到,在帝都,我的感情和事業,雙雙遭遇重大打擊。www.
那時候我才懂,原生家庭的支持有多重要。
那時候我才懂,被人用強權壓著,廢除所有努力,並讓人喘不過氣,是什感覺。
就像剛學會遊泳的人進了深水區,剛撲騰幾下,水就把人嗆了,然後你奮力掙紮,水卻非要溺死你,而你想找個抓手,周圍卻什都抓不住,任由水把你淹死。
淹死的都是會水的,或者準確地說,淹死的都是剛剛會水的。
你的水平,離那些水生活的龍王們,要多遠有多遠。
你差的不是遊泳技巧,而是——水本身就和你不是一夥的。
你想駕馭水,就隻能變成龍王。
回帝都的原因很多:
1.離家近,出來這些年,父母肯定會想念;
2.因為被韓決擠下來,我知道了自己是那個不會水的,所以選擇後退;
3.為了保全晏以?,我知道我和她不可能,因為我自己的力量不足以麵對對方一個家族,我有自知之明;
4.李正欽答應我,回到東江,會給予我支持。
上述四種原因,同時促成我回東江這一選擇。
人在做選擇的時候,都會權衡利弊。
我權衡之後,發現回東江“利”更多,所以回來了。
回來沒多久,我便在抗洪工作中遇到了周沫。
說實話,見到她的時候,我是激動的。
但僅僅是因為離家久了,東江這邊也沒什朋友,周沫算起來也是我的昔日舊友。
我因此而激動。
和她的相處,還是一如既往的輕鬆愉快。
她說話特別毒,很會紮人心。
我其實也是,所以我喜歡和她鬥嘴,以毒攻毒。
和她這樣,單純因為好玩,可以肆無忌憚,不用擔心說錯話而小心翼翼。
我們的相處,已然習慣了拿對方最軟的地方互相攻擊。
雖然相處很愉快。
但我知道,這不是喜歡,更不是愛情。
因為我從沒想過,會為了她,放棄我的理想。
包括在調度中心的時候,我得知她已經結婚,其實我是釋然的。
還好,她沒有因為我的離開受到影響,還有了新生活。
真的很好。
但那時候的我,太孤單了。
職場失意,晏以?也按我的意見,回了滬市,我和她甚至以後連見麵都沒可能了。
在東江,我又得孤身一人獨自打拚。
我想找個訴說的對象,想找個朋友,幫我分擔心中的憤懣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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