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林百川那年,周曼才二十歲,正在經曆人生中最為黑暗的時刻。
像是被人下了惡毒的詛咒。
先是母親突然查出惡疾匆匆離世,沒多久弟弟也在下班的途中,跟一群街頭小混混發生口角,被打成了植物人。
原本好好的一個家,就這樣毀於一旦。
周峰成了植物人,卻並沒有死亡。
姐弟感情深厚,為了維持他的生命,周曼不得不放棄原本收入微薄的工作,去找其他更賺錢的活兒。
二十歲的周曼長著一張傾國傾城的臉。
明眸善睞,唇紅齒白,肌膚吹彈可破。任誰看了都難以離開目光。
不僅如此,她還天生有著一副好歌喉。
意外被人看中,邀她去舞廳唱歌。說是唱的賣座,一晚上賺的錢,就能抵上她拚死拚活工作大半個月賺來的。
報酬如此豐厚,周曼當然是心動的。但她也深知,歌舞廳是尋歡作樂的地方,正經人家的女孩子,不應該出現在那。
於是一番糾結過後,還是拒絕,選擇了去有錢人家當保姆。
豈料四十多歲的男主人,卻是個老不色胚。剛開始,他隻是喜歡長時間色眯眯地盯著周曼。
後來便逐漸放肆起來。
借著從她手中接過水或報紙的機會,油膩地摸著她的手,占小便宜。
周曼不是非常強勢勇敢的性子,人在屋簷下,怕丟了工作,哪敢輕易跟男主人起衝突。
隻能一次又一次地選擇忍氣吞聲。
如此,就造成了對方更加的肆無忌憚。
一次酒後回到家,見廳隻有周曼一個人,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主人便動起了歪心思。
他扯著領帶走過去,從身後一把將周曼給緊緊抱住。
正在擦著桌子的周曼嚇得驚叫出聲,意識到對方想幹什,拚命地反抗起來。
然而一個女人的力氣,哪抵得過人高馬大的男人。她的衣服被撕破了。
好在關鍵時刻,女主人從外麵回來了,進屋看到眼
前的一幕,氣得差點沒掀了房頂。
最後,周曼被扣上了勾引男主人的帽子,讓人給辭退了。
有了這樣一次經曆,周曼不敢再找保姆的活兒。可是醫院那邊交的錢,眼看著就不夠用了。
她又實在缺錢。
走投無路之下,隻能去a市四大歌舞廳之一的“樂斯城”舞廳,找到曾對她拋出過橄欖枝的甄姐。
甄姐常年混跡於生意場,是個打扮非常時髦的女人。
她跟周曼麵對麵地坐著,左手夾著煙,深吸一口,吐出繚繞的煙霧。笑道:“我就知道你會回來找我。因為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準,像你這種美人胚子,天生就是要走這條路的。”
“我是因為家缺錢,才選擇過來的,並不代表會就此自甘墮落。”
“自甘墮落?”甄姐聽著這話,覺得有意思,“你指的是什?”
這種環境讓周曼感到緊張,甄姐強大的氣場,更是讓人覺得壓力重重。
她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氣跟對方講起了條件,“你那時候是邀請我過來唱歌的,所以來到這工作,我隻會好好唱歌,不會陪任何人跳舞喝酒,也不會……”
“我懂。”甄姐打斷她的話,“我找你過來,也隻是為了唱歌。陪人跳舞喝酒,那是別人的事,不用你管。”
就這樣,周曼加入“樂斯城”舞廳,成為了一名駐場歌手。
雖然甄姐承諾了她隻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這樣一個人美歌甜的尤物存在,人們哪能不為之動心。
很快就有財大氣粗的人,晃著鈔票讓她敬自己酒。
周曼實在應付不來這種場麵,隻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兩次,甄姐幫她擋了。再後來,便開始勸她性子別這擰。
有錢幹嘛不掙呢?
若是能傍上個土大款,那以後就可以跟著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線,“我說過,來到這隻會唱歌,其他什都不會做的。”
那天,周曼動了辭職的心思,她知道長久下去,肯定會出問
題。
可是她又不敢輕易辭職。
因為一旦沒了經濟來源,醫院續不上費,唯一的親人也會離她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見了林百川。
從樂斯城出來已經挺晚了。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搶劫,搶匪搶了她的包拔腿就跑。
包裝著周峰的醫療費,哪能就這樣讓人給搶走。
周曼隻能邊追邊向路人求助。
在她覺得自己喉嚨都快要喊破了的時候,終於出現一個男人,製服了搶匪。
男人幫她把包搶回來了,但也不小心被搶匪用到刀劃破了手掌。
幾秒鍾的時間,鮮血就染紅了整隻手。
周曼嚇得呼吸一滯,趕忙上前關心道:“你的手怎樣?傷的嚴不嚴重?”
“沒事。劃了個口子而已,小傷。”
周曼盯著那隻鮮血淋漓的手,卻不太放心:“我看好像割的挺深的,要不去醫院包紮一下吧。”
男人嘴上說著沒事,但流了那多血,不包紮肯定很難止住。於是在周曼的陪同下,去了趟醫院。
處理好手上的傷從醫院出來,才想起把搶回來的包還給她,“對了,你的東西。”
周曼微微失神後,接過,道了句謝謝。
兩人相對無言。
片刻,男人問她:“你每天這晚下班,家沒有人來接你?”
這話聽上去好像對她挺了解的,周曼麵帶疑惑地看著他。
不禁問道:“你怎知道……我每天都這晚下班?”
“你不是在樂斯城唱歌嗎?”男人輕笑一聲,說:“剛好晚上被朋友拉過去喝了兩杯酒,後來又在附近逛了逛,正準備回家,就碰到了你被人搶劫。”
原來是這樣。
周曼莫名覺得有些抬不起頭。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會在這個陌生男人麵前,產生這種心理。
大概,始終還是覺得在那種地方工作,低人一等吧。
“真的很謝謝你。”周曼收回思緒,理了理頭發,不打算繼續在這兒跟他閑聊,“很
晚了,我該回家了。”
轉身之際,男人忽然叫住她,“等一下。”
周曼回頭,眼前的人遲疑片刻,說:“這個點你一個人太不安全了,如果半路上再遇到搶匪,那我這傷豈不是白受了。”
“???”
“我送你吧。”
這話出口,男人見她似是有所顧慮,又說道:“對了,自我介紹一下,我叫林百川。暫時是個……無業遊民。”
從樂斯城所在的這一片繁華區域到周曼家,步行過去需要大概半個小時的路程。
這還是在走得比較快的情況下。
因為不熟,這一路除了關心一下林百川手上的傷疼不疼外,周曼幾乎沒怎跟他說話。
看得出她並不是非常活絡的性格,林百川也沒主動多聊,省得招人煩。
不知不覺,兩人就來到了一片挺破舊的平房居民區。
這個點家家戶戶都熄燈了,隻有零星幾扇窗戶還亮著燈。
站在巷口,林百川也不知道哪戶是周曼家,像是沒話找話般隨口說了句:“你家住這。”
“嗯。”周曼點了下頭,再次道謝:“謝謝你送我回來。”
這時,距離他們最近的第一戶人家,把門給打開了。
從麵出來一個男人,站在門口瞅半天,才不確定地問:“阿曼,是你回來了?”
“是我,大宏哥。”
江宏聞言,立馬走了過來,關心道:“你今天怎這晚才回來?一直不見你家亮燈,還以為出什事了。準備出去找你,又不知道你上班的地方在哪兒。”
發現周曼身邊站著一個男人,江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打量好半天,但由於天色已晚,始終無法看清長相。
又問她:“這位是?”
周曼:“我在回來的路上碰到搶匪,包被人給搶了。是這位好心的林先生幫我給搶回來的。”
聽到這話,江宏快被嚇死了,“你被人搶劫了?怎樣,人有沒有受傷?”
“沒事,我很好,沒有受傷。倒是林先生的手,
被搶匪用刀給割傷了。”
“林先生,真是太謝謝你了。”江宏熱情邀請,“要不要去屋子喝口水?”
……
江宏對周曼的態度,成功讓林百川誤會了兩人的關係。他本來以為是個親戚,堂哥表哥之類的。
就算沒有這近,應該也是個遠房親戚。結果後來慢慢跟周曼熟悉起來,才知道隻是鄰居。
兩人是一起長大的,江宏對周曼一直都很照顧。
後來周母查出肺癌,臨終前也曾拜托過江宏,幫她多照顧著點兒周曼姐弟倆。
“所以,”林百川問:“你覺得他對你好,隻是因為你們一起長大,以及,你母親在臨終前拜托過他照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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