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再一次聽到任萱這個名字,是在某個周末晚上。
他按照慣例回家吃飯,陳母在廚房邊炒菜,邊跟客廳的他閑聊天。
“你聽說了嗎?萱萱簽約到周氏了。”
陳哲漫不經心,“誰?”
陳母,“萱萱啊,你忘了,任萱,就之前我們在老院子那會兒的鄰居,你小時候可喜歡粘著她了,不止小時候,你那會兒都高中了……”
陳母喋喋不休的說,沒注意到,陳哲的臉色已經漸漸沉了下來。
他記得任萱。
或者換句話說,他從來都沒忘記過。
有關她的記憶,根深蒂固,忘不了,也不想忘。
陳母碎碎念說了一堆,轉頭時見陳哲出神,皺眉問,“真的忘了?”
陳哲抬頭,眉宇間的鬱結散了散,“嗯。”
陳母一臉不可置信,“這怎能忘呢?萱萱當初對你多好啊,你那會兒還總跟我說長大了要娶萱萱呢。”
陳哲,“小孩子的話您也信。”
說著,陳哲把手機收起,起身走進洗手間洗手。
水龍頭擰開,水流有些急。
陳母在外麵歎口氣說,“哎,說起來,萱萱那丫頭也是怪可憐的,家重男輕女,她打小就比別的孩子成熟要早,前幾年好不容易結婚了,說是還嫁的不錯,是個大明星,可我昨天聽說那男人對她一點都不好……”
陳哲垂眸洗手,眸色暗沉。
好或者不好,都是她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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