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光聽得很滿意,笑容漸漸勾起,他已經不打算做這一行了,因為這一票下去他肯定能賺不少。
至於陳經理口中所說的,將東西按名號送回去,那是不可能的。
李曉光直接轉身就離開好吧,這種店鋪不要也罷。
自己手中握著充足的證據。
有著合同簽約的過程視頻,而且還有合同,合同上方還標確了,如果發生意外自動解除合同,並且對方要按一百倍的價格賠償。
對方都那樣了,租給自己的地方還堆積東西,顯然是已經達成了自動解除合同的條件。
除了合約中的一百倍賠償外,還得要多立個案子了,惡意毀壞個人財產,自己買的東西價格早已經過了幾十萬,讓對麵做幾十年的牢,應該可以的。
而且充電寶還是高新產業高新技術,這價格還不是他隨意說嗎?
加上剛才打電話的錄音,以及之前微信的消息。
恐怕陳經理這一行人……
之前,沒有想到有人會起訴他們吧,到時候真想看到那醜惡的嘴臉,露出驚恐的表情,還真是讓人期待呢。
夏玲一路之上,雖然想清楚了前因後果,得知此事過後肯定會得到一大筆錢,並且對方也能受到相應的懲罰,但還是氣鼓鼓的,感覺這世界好亂,怎可以這樣子。
喝完咖啡回到家中,兩人又開始了修煉靈力。
就不知道夏玲是不是躲在自己的房間和自己的新閨蜜女媧聊天了。
對於女媧,眾說紛紜,不同版本也有。
但毋庸置疑的,這是人族的聖母。
雖然隻是神話故事,但誰又能說神話故事不是真的呢?
神話神話總是有起源故事的。
李曉光實際上有點害怕女媧,之前人家剛登場就被自己看光了,對方的精神力可是很強大的,相信肯定知道這件事情,隻是不點破罷了,因此李曉光總是躲得遠遠的,不敢接觸,免得對方談笑一句,就是當成玩笑,將此事說了出來,那他不得尷尬死。
和王律師王大壯加了個微信,將所有的證據材料都發了過去,並且將陳經理的電話微信也發了過去,讓他們忙活去吧,自己可不想摻和進去。
起訴打官司總是很複雜的。
打官司可不是一個好的名詞,不僅預示著事情發展到最惡劣的情形,需要法官調解。
而且打官司的過程中還需要很長的很長的時間。
一審二審三審……
不過法庭之上還是挺簡單的,講證據說話。
一審二審三審的除非是案件特別重大,那就是案件特別微小,又或者是雙方證據都不充足,雙方的律師也是旗鼓相當,每次開庭都將對方說的啞口無言,或者是沒有什可以說的了,即使是說了沒有證據,說詞也作罷。
即使是打贏了執行過程中還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
比如擾民事件,你頭頂的家夥每天噪音吵得不行,即使你起訴成功了,並且對方也受到了相應的懲罰,但之後的日子呢,過幾天對方還是在那吵,有什辦法你還去起訴嗎?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早已知道對方是不可能悔改了,起訴了一次兩次三次又有什用呢?
微小的事情需要道德準則束縛,但道德準則,被這些人當城市空氣有什辦法呢?
對於這種小事情,民事糾紛法律的懲戒並不高,結局就是,樓上蹦迪的還是在蹦迪,樓下糟心的還是在糟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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