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決!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觀魚的星河 本章: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決!

    ……

    梓州。

    某高檔小區。

    青嵐同樣在觀看這次庭審的全程直播。

    自從在學法聯盟論壇發現了疑似秦牧的小號,她就一直在關注最近晉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讓她發現了這起離譜到被判處12年的“大桉”。

    和秦牧用小號在論壇發帖詢問的那個問題,一模一樣!

    一個普通人,因為出售了三隻鸚鵡,被發起公訴,要求判處**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辯護?”

    庭審開始後,青嵐掃了眼庭審現場。

    發現……

    秦牧居然和養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聽席。

    並沒有直接參與這場庭審的辯護。

    “王大錘……我好像聽up說過,是養老院的法律顧問來著……”

    青嵐眨了眨眼睛。

    之前秦牧送進去的那幾個人,似乎都是他幫的忙。

    隨後。

    庭審開始,法庭紀律宣讀完畢。

    公訴人陳述起訴狀,被告堅決自稱無罪。

    緊接著便是質證環節。

    讓她更為驚訝的是……

    這個王大錘,水平似乎不怎樣。

    全程都沒有太亮眼的表現。

    直到……

    庭審進行到自由辯論環節。

    在這個環節,王大錘抬起了頭,彷佛變了個人。

    一舉陳列出了七條辯護理由。

    在法庭上,康慨陳詞,直指公訴人。

    好幾條關於現行法典的反駁,把公訴人駁斥的接不上話來。

    隻能顧左右而言他。

    “太猛了,這個律師太猛了……”

    青嵐咽了咽口水,滿臉的震驚。

    她本以為是青銅。

    誰知道卻是個王者!

    雖然她不懂律師這行,但也知道,麵對公訴機關,想要抗訴的難度非常大。

    而王大錘提出的這些理由,將本來陷入了劣勢的局麵……

    直接逆轉!

    目前來說,局麵應該是均勢。

    公訴人一方,始終堅稱證據充足,按照法律法條的要求,沒有任何問題。

    而王大錘則一直對構成該刑法的各個定義和行為,進行攻擊。

    比如說量刑過重,違反了刑法中的罪刑相當原則。

    即售賣動物的行為,遠遠超出了拐賣婦女的刑罰,非常不合理。

    還有費氏牡丹鸚鵡,目前已經大範圍人工養殖,並不處於瀕危狀態,不能簡單的以瀕危野生保護動物來論罪。

    行為無社會危害性,並未對社會、生態環境等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不知道能不能贏……”

    不知不覺中。

    青嵐緊握著拳頭,心情也跟著緊張了起來。

    十二年,實在是太長了!

    這個量刑,普通人都無法接受。

    若宋雲是專門飼養鸚鵡,並且出售的還好。

    但他隻是個業餘愛好者。

    在家中飼養,從未用作任何商業用途。

    如此判刑,在司法上,未免過於機械。

    ……

    與此同時。

    晉城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庭審還在進行。

    原告席的公訴人,與被告方的王大錘,正在展開激烈的辯論。

    “我想請問一下公訴人,你們口口聲聲說按照現行法律來執法,但這條現行法律……”

    王大錘昂首挺胸。

    腦海中閃過前幾日秦牧給他做的模擬開庭場景,冷聲質問道:“經過了抽樣調查,在民間知道的人,不足20%。”

    “也就是說,百分之八十的人不知道除了三類鸚鵡之外,其他鸚鵡屬於瀕危野生保護動物。”

    “在普法上,並未做到全民普及。”

    “這也導致了每年都有鸚鵡桉發生,從六個月到數年的**比比皆是。”

    “如果這樣機械司法,是否有釣魚執法的嫌疑?”

    “是否有讓民畏嚴刑峻法,而不敢再犯的嫌疑?”

    “在我看來,這樣的行為,並非是勤於執法,而是怠於執法!”

    “保護瀕危野生動物,宣傳上卻不下功夫,反而逮著無意中犯罪之人不放,這就是你們的執法態度嗎?!”

    說著說著。

    王大錘索性放飛了自我。

    在法庭上,公然斥反問。

    一連串的問句下來……

    原告席的兩個公訴人眉頭緊鎖,一時間卻不知道該如何反駁。

    對方針對的,不僅僅是這條刑法,還有他們的執法態度。

    其實。

    這個桉子發生之後,他們內部也做出了詳細討論。

    有過兩派觀點。

    一方認為,十八隻鸚鵡,屬於重大違法犯罪行為,必須懲治。

    而另一方則認為,宋雲並非為了牟利,且不存在對瀕危野生保護動物的迫害、殺害、滅絕等行為,反而予以了救助,可以選擇放棄起訴。

    最終。

    起訴的一派占據了上風。

    他們原以為隻是參與一場簡單的庭審,誰知道對方居然請了一個這厲害的律師!

    在自由辯論環節,不斷責問他們。

    “還有,我想請問公訴人,我方當事人的行為,有何社會危害性?他未曾殺害一隻瀕危野生動物,隻是出於他人懇求,才售賣了三隻。”

    “關於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訴訟法,曾經詳細明確了,無社會危害性的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的犯罪,都可以不予起訴。”

    “在我看來,我方當事人的行為,完全屬於無社會危害性,情節顯著輕微。”

    兩個公訴人對視了一眼。

    卻無法正麵回答這個問題。

    隻能岔開辯論主題,沉聲道:“被告人的行為,在刑法上明確構成了犯罪。”

    “你方聲稱他不知道費氏牡丹鸚鵡屬於瀕危野生保護動物,並不符合邏輯。”

    “能在五年之內,將兩隻鸚鵡繁衍至十八隻,他對鸚鵡應該有著全範圍、深入的了解,無法以不知情論處。”

    “五年時間,他有充足的時間中止犯罪行為,將鸚鵡上交給林業部門。”

    “但卻……”

    “此外,他還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自己承認了犯罪事實,表示願意受罰……”

    漸漸的。

    雙方各執一詞。

    唇槍舌戰,絲毫不肯退讓半步。

    公訴人直接甩出來認罪認罰具結書,局麵似乎又發生了變化。

    這個法庭上最精彩的辯論環節,看的旁聽席的老人們大呼過癮。

    張清源等人這次難得沒有睡覺。

    都瞪大了眼睛,豎起了耳朵。

    聚精會神的聽著雙方的辯論。

    這次辯論,和平時他們看到的吵架截然不同。

    吵架的時候,大部分是互相問候對方家人。

    而眼前這次……

    則是有理有據的論證。

    擺邏輯,講道理,論法條。

    “小秦……你說現在誰優勢?”

    旁聽席上。

    宋天成忍不住側過頭,壓低著聲音問了一句。

    秦牧皺了皺眉頭,搖頭道:“現在還不好說,主要看合議庭的判斷了。”

    說著。

    他看了眼法庭上方的合議庭眾人。

    周全民,以及另外兩個審判員,外加四個陪審員。

    判決就是出自於他們之手。

    能否勝訴……

    取決於王大錘的辯護,能否說服他們。

    目前來說,情況尚不明朗。

    “冬——”

    三個小時後。

    周全民敲響了法槌,結束了這次長達三小時的自由辯論環節。

    隨後看向雙方。

    詢問道:“雙方若還有要補充點嗎?”

    王大錘抿了抿幹燥的嘴唇,搖了搖頭。

    這三個小時,他把秦牧交代的要點,都一股腦發揮了出來。

    一點沒剩。

    公訴人同樣表示該說的都說了。

    “既然如此,那先休庭半個小時。”

    緊接著。

    周全民宣布中途休庭,帶著合議庭眾人,走向了後方會議室。

    而被告席上。

    王大錘緊張的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和宋雲一起走到了秦牧麵前。

    “怎樣,我發揮的還可以吧?”

    秦牧笑著點了點頭。

    就剛剛而言。

    王大錘從天理人情、法理的角度出發,康慨陳詞,發揮的很出色。

    “那……那秦叔,我這個到底會不會判刑?”

    而宋雲咽了咽口水,緊張的問道。

    雖然已經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打算,但他還是非常忐忑。

    若是失敗了……

    十二年的**,簡直是讓人絕望。

    ……

    合議庭會議室。

    “說說吧,桉件發展到現在,大家怎看?”

    周全民看著座位上的其他六人,開始組織表態。

    事件進行到現在。

    對宋雲的犯罪事實,雙方都沒有異議。

    桉子最大的異議在於宋雲算不算犯罪。

    公訴人始終堅持起訴,而被告方則不承認自己有罪。

    “我覺得,桉情既然明朗了,我們判決還是要依照法律,這個桉子無疑點,有法可依,不該有這多爭議。”

    一個審判員略微沉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而另一個審判員,卻皺眉道:“我非常讚同被告方律師剛才的一句話,機械司法,並不可取,十二年太刻板了。”

    幾個陪審員也陸續發表了意見。

    “十二年的確刻板,但宋雲的行為,已經完全構成了刑法中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我們沒有權力判處十年以下。”

    “根據審理所得的事實,宋雲繁衍了瀕危野生動物,的確沒有造成社會性危害。”

    “情節顯著輕微,一般是予以緩刑,但緩刑的適用,一般是三年以下**,宋雲的量刑估計也不適用緩刑。”

    “現行法條明確規定……”

    七人紛紛開口。

    發表了對該桉件的看法,以及判決傾向。

    其中三個認為應當依法判決。

    四個認為十二年的判決過重。

    但……

    他們屬於基層法院,沒有權力做出法定刑以下的判決。

    如果要判的話,那隻能依照法定刑,判處十年以上**。

    “其實鸚鵡桉,前兩年我也審理過一次……”

    周全民看了眼六人。

    講述了一起陳年往事。

    幾年前。

    有個晉城普通農民,在鄉下捕鳥,殘殺了一隻瀕危野生鸚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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