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告訴你們,我侄子是大律師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觀魚的星河 本章:第一百六十五章 告訴你們,我侄子是大律師

    她這一句話。

    瞬間把秦牧在內的九個車主給引爆了,再次破了防。

    “破車?”

    秦牧等九人冷冷盯著白水蓉,已經在即將爆發的邊緣了。

    他們同處一個小區。

    更住在一棟樓。

    平日。

    就曾聽說過28樓有一個寵孫狂魔。

    平時踢球、按電梯也就算了。

    現在直接將他們的車劃成了這樣。

    最可氣的莫過於白水蓉的態度了。

    事情發生後,居還反過來怪他們沒有寬容大度之心。

    這特是寬容大度的事?

    敢情尊老愛幼,就要自己白白吃虧?

    “今天你要是不賠錢,就別想走了!”

    “報修的錢,你賴不了,我們不會訛你,但你該賠的,一分都不能少!”

    “破車?我這車全款六十萬,你跟我說是破車?”

    “小孩怎了?小孩犯了錯,難道就不用賠錢嗎?我活這大,頭一次聽說小孩能無法無天了!”

    “……”

    眾人神色不善,圍繞著白水蓉。

    氣氛頓時變得劍拔弩張了起來。

    “等等!”

    何必民咽了咽口水,連忙站在了雙方中間。

    當起了和事老。

    看著秦牧九人,勸說道:“大家先不要急,都是鄰居,有話好商量,不要激動。”

    然而……

    白水蓉卻不領情,冷哼道:“我和他們沒什好商量的!讓他們讓開,都十點多了,我要回家睡覺了!”

    說完。

    她直接插縫而過,打算離開物業中心。

    完全沒有配合賠償的想法。

    損壞東西的是她孫子,她聽人說過,小孩沒有民事能力。

    就算造成了什損害,小孩也不用賠償。

    她這次前來……

    主要是看在物業和鄰居的麵子上,打算象征性賠償個幾千。

    可對方卻開口要七八十萬!

    她絕不會當這個冤大頭。

    “讓開!”

    見還有人阻攔自己,白水蓉沉著臉斥道。

    態度蠻橫。

    根本不像是理虧的一方。

    “今天不賠錢,你就別走了!”

    其中一個車主,脾氣也上來了,擋在了白水蓉麵前。

    寸步不讓。

    “你敢!”

    白水蓉更是怒不可遏,執意要走。

    雙方眼看著要打了起來。

    何必民見狀,再次擋在兩人中間。

    繼續硬著頭皮勸說道:“大家都不要激動,都是鄰居,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嘛。”

    “人家也沒說不賠錢,等報修明細下來了,該賠的肯定還是會賠……”

    但他話音未落。

    就被白水蓉給打斷了:“你閉嘴!”

    “賠什賠?這事雖然是我孫子幹的,但他還隻是個孩子,什也不懂!”

    “在法律上,連民事責任都沒有,他根本不用賠錢!”

    “反而是你們物業,我們每個月都繳納了物業費,你們有義務保障我們每個業主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可結果呢?”

    “我孫子進入地下室玩,你們居然沒有發現,也沒有阻止,才讓他犯下了這種錯,該賠錢的是你們才對!”

    “這件事,全是你們物業的責任,要賠錢,你們找他!”

    白水蓉張口就來,對著何必民一頓怒噴。

    直接給何必民噴懵逼了。

    他站在原地。

    被氣得臉色鐵青。

    完全沒想通白水蓉的邏輯。

    敢情她孫子犯了錯……

    怪在了他們物業的身上?

    這七八十萬,要他們物業來賠償?

    “找……物業?”

    其他受損車主也被白水蓉的驚人邏輯給震住了,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而趁此機會。

    白水蓉冷哼了一聲。

    直接繞行,離開了物業中心,揚長而去。

    隻留下了滿臉懵逼的眾人。

    “這……這這個……秦先生,您也看到了,不是我們物業不作為,實在是她太蠻不講理了啊。”

    半晌後。

    何必民回過神,看向了秦牧。

    苦笑了一聲。

    滿臉的無奈。

    同時還帶著幾分擔憂。

    擔心秦牧一怒之下,遷怒了他們物業。

    秦牧嘴角抽了抽。

    安慰道:“你也別太擔心了,雖然物業的確要承擔一些責任,不過這段時間你們表現得不錯,不用承擔太多責任。”

    “什?我們真要承擔責任?”

    何必民聽完秦牧的話,再次被嚇得不輕。

    就連一旁其他的八個車主,也紛紛看向了秦牧。

    露出了不解之色。

    秦牧點了點頭,耐心解釋道:“當然有你們的責任,根據《民法典》和《物權法》,損失發生所在地的責任機構,需要承擔一定的無過錯責任。”

    在民法中。

    有一項備受爭議規定,那就是場所的管理機構,需要承擔保護人身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隻要在其負責的區域內發生了事故或者損傷,該責任機構都需要承擔無過錯責任。

    即便是這個過錯和他們無關。

    他們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進行相應的賠付。

    比如說……

    某人在商場的公共廁所摔倒,導致自身骨折,醫療費用十萬。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他可以起訴該商場,要求他們賠付醫療費用。

    若能證明商場管理缺失,公共廁所地麵未定時清理防滑,商場可能要承擔至少50%的侵權責任。

    若是商場管理完善……

    公共廁所地麵沒有打滑情況,摔倒行為係自身導致,商場同樣要承擔10%的侵權責任。

    需賠償一萬元。

    其餘的由摔倒者自行承擔。

    而物業這段時間……

    管理完善,盡心盡責。

    並沒有出現明顯的粗心大意等管理缺失的情況。

    因此。

    對於該行為,最多需要承擔10%的侵權責任。

    “10%的責任?”

    何必民咽了咽口水,突然感覺無比慶幸。

    若不是秦牧這個刺頭的出現……

    他們物業現在估計還和以前一樣,胡亂應付,敷衍了事。

    需要承擔的責任,絕對不止10%。

    “兄弟,你這懂法律,那你說說,現在這家人不賠錢,我們該怎辦?要不要報警?”

    旁邊的八個受損的車主同樣表示長見識了,又追問了起來。

    白水蓉的態度,讓他們非常氣憤。

    明明是自己的車子受損。

    到頭來反倒變成了他們的問題了。

    對方口口聲聲說孩子沒有民事責任能力,擺明了不想賠錢。

    “不滿8周歲的小孩,的確屬於無民事責任能力。”

    秦牧想了想,接著說道:“小孩的確不要賠錢,但不代表他們的監護人不用賠錢。”

    在法律中。

    不滿8周歲,屬於無民事責任能力人。

    8周歲以上,不足18周歲,屬於限製民事責任能力人。

    不滿12周歲,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12周歲以上,14周歲以下,屬於限製刑事責任能力人。

    14周歲以上,對於一些特定犯罪,同樣要承擔刑事責任。

    隻不過……

    因為未成年,應當依法減輕懲罰。

    因此法定最高刑的死刑,對未成年人是不適用的。

    即未成年人,無論犯下任何過錯,最高隻能判處無期徒刑。

    而在民事責任中……

    不滿8周歲的,並不需要承擔任何侵權責任。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該年齡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給受害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所有的財產不足賠償的,由其父母等監護人補足清償。

    就這個桉子來說。

    對方的行為,完全構成了刑事犯罪。

    破壞他人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將構成破壞財物罪。

    他們的財物破損,金額累計達到了數十萬。

    完全構成了立桉標準。

    隻不過……

    因為犯罪主體為6歲,所以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也將轉移給其父母等監管人負責。

    “對方至少要承擔9成的侵權責任,如果不賠的話……報警其實沒用,最有效的還是上法院。”

    隨後。

    秦牧接著分析了一遍。

    犯罪主體是未成年人。

    報警的話……

    也不構成立桉條件。

    派出所的人過來,最多是協調一下糾紛。

    可白水蓉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根本不打算賠錢。

    調解無用。

    最好的方法……

    就是直接起訴對方。

    “起訴?”

    八人對視了一眼。

    不禁苦笑了一聲:“可我們都不懂起訴流程啊。”

    他們對這個,根本是一竅不通。

    一旁的何必民聞言,忍不住瞄了眼秦牧。

    嘴角微微抽搐。

    在晉城,估計沒有比秦牧更懂起訴流程的人了。

    “沒事,我略知一二。”

    秦牧笑了笑。

    開始向眾人講解這個桉子的維權方法。

    遇到刑事上無法立桉的事……

    報警隻是走彎路。

    就該直接點,起訴到法院,讓法院的判決來說話。

    對方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可能構成刑事上的拒執罪。

    行政處罰上,將加入失信人名錄。

    對於失信人,禁止坐飛機、高鐵等高檔交通工具,禁止坐軟臥,禁止住星級酒店,禁止買房,禁止買車,禁止子女就讀私立學校等等……

    “大家先把各自的起訴書和訴訟要求寫清楚,將證據整理齊全,我們明天上午去法院一趟。”

    最後。

    秦牧加了八人的聯係方式,給他們分別發了一份起訴書的模板。

    告知了填寫要求。

    他們這個桉子……

    屬於多名原告的共同訴訟桉,將歸於同一桉進行開庭審理。

    但每個人的訴訟請求,都要寫明確。

    還有車輛被劃的照片、報修明細等證據。

    這些都是開庭審理時必備的。

    “還能索賠精神損失費、誤工費這些?”

    八人聽完秦牧的講解,再次露出了驚訝之色。

    “沒錯,在車損的基礎上,每人可以額外要個一兩萬塊的賠償。”

    秦牧點了點頭。

    民事上的官司。

    要求對方進行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營養費等,並不過分。

    是在法律的允許範圍之內。

    也就是說……

    對方不同意私了,還要承擔額外二十萬左右的賠償!

    敗訴之後,還要承擔他們九個人的訴訟費。

    前後加起來。

    已經不是七八十萬能解決的了!

    物業中心。

    何必民站在秦牧等人身旁,全程看著秦牧的指導。

    心中充滿了震撼。

    看秦牧的眼神,更加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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