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評論區,對周小清進行過嘲諷和指責的人……
都突然被民警找上了門。
告知了其所犯的事之後,將其拷走。
這些人的反應……
也都大同小異。
都是一臉懵逼,完全沒搞明白是怎回事。
就這稀糊塗的被帶走了。
直到……
數日後。
這群人被帶到了宛城派出所,逐一接受審訊。
審訊的過程中。
這些人都表示自己很冤枉,覺得自己的行為根本構不成犯罪。
「警察同誌,你們要明察啊,我就是在網上說了一句話,怎就成犯罪了?」
「這年頭,就算抓人也要講究法律吧?我在現實中罵人都沒事,網上罵人就犯罪了?」
「那個人捐一塊錢,本來就該罵啊,我一個送外賣的,都捐了一百塊,你們也不能因為對方是小孩子,就偏袒她吧?」
「再者說了,自殺是她自己幹的,才說了她幾句而已,這都承受不了,以後怎走入社會?」
「這隻能怪那個小女孩心理素質不行吧?難不成她跳樓了,還要我來買單?」
「……」
審訊期間。
每個人的臉上,就差寫著「竇娥冤」三個字了。
至於小女孩跳樓輕生這件事……
很少有人去關心後續情況怎樣了,更沒有所謂的愧疚和自責。
現在的他們……
隻關心自己,隻想要知道自己接下來會怎樣。
無論民警如何向他們講解刑法,他們依舊不肯相信自己的行為構成了犯罪。
一致要求……
請律師來和他們溝通。
然而……
當律師到來之後,詳細跟他們講明了其中法條,並且告訴了他們尋釁滋事罪可能迎來的後果。
因他們的行為,和周小清的跳樓輕生,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
若非他們的在網絡上出言尋釁滋事,加以辱罵、引導,周小清也不會生出跳樓的想法。
而根據相關刑法。
尋釁滋事,致使他人死亡或者重傷,將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也就是說。
他們這些人麵,最先發起「滋事行為」,且發揮了重要作用的,構成首犯和主犯,必然被判處五年以上!
而那些從屬人員,作為「滋事行為」的參與者同樣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量刑區間,大概是在五年以下**。
具體的……
將視他們在本次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一時間。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終於慌了起來。
這一次。
代價,似乎距離他們前所未有的接近。
……
次日。
宛城。
某普通小區。
周振和王霞吃完晚飯如往常一般出門。
準備前往醫院。
看望住院治療的女兒。
原本。
兩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心情沉鬱。
好在這幾天,好消息傳來,警方通知他們,說是已經抓住了那幾百個參與了該事件的人。
現在正在走審訊流程。
要不了多久。
就會開庭審理此案,給他們一個交待。
知道這個消息後。
兩人不禁喜極而
泣,激動不已。
女兒跳樓,至今昏迷不醒,對他們的確有不小的打擊。
但這個打擊卻不是最大的。
他們最氣的……
是這些噴他們女兒,導致他們女兒輕生跳樓的「陌生人」。
仗著網絡的阻隔,這些人在網絡上無法無天。
偏偏他們還無可奈何對方。
說實話。
若非是那個匿名網友的幫忙,這次他們真的不知道該怎辦了。
「等這次事情結束了……想辦法讓紹輝好好感謝下這個匿名律師。」
周振和王霞一邊閑聊著,一邊朝著小區外麵走。
可是……
還沒出小區就看到了幾個操著外地口音的人罵罵咧咧的闖了進來。
連門衛都攔不住他們。
這群人注意到了他們兩人,似乎認識他們一般,居然徑直朝著他們走來。
「你們就是周振和王霞是吧?就是你們兩個告了我兒子,讓他現在還在派出所關著,你們做人怎能這樣?」
其中帶頭的,是一個五十來歲的中年婦女。
嗓門有些尖銳。
滿臉的怒容。
仿佛他們欠了她錢一般。
「等等,你們是……」
周振滿臉懵逼,忍不住問道。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什時候得罪了這群人。
眼前這些人……
他一個都不認識。
「怎?敢做不敢當?」
這個為首的中年婦女冷笑了一聲:「我告訴你,我兒子叫穀宏達,就是你舉報,害的他被宛城的警察給抓了!」
她死死盯著周振和王霞,仿佛兩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穀宏達?」
周振和王霞對視了一眼,兩人都從沒聽說過這個名字。
「別跟我裝蒜,除了你們,誰會舉報我兒子?」
這個中年婦女似乎認定了他們。
張開手攔著他們兩人,同時咬牙切齒的說明了此行目的:「你們趕緊把諒解書給簽了,警察說隻有你們簽了字,才能放我兒子。」
周振聞言,臉色頓時一沉。
本來他還想和對方好好溝通的的。
可對方這個態度……
擺明了要逼迫他,簽署諒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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