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親自上陣的被告們
在秦牧趕到之前。
李衛國試圖用“道理”說服他們,讓他們把魚給還回去。
他們當然拒絕了。
也因此引來了許多路人的圍觀,不少路人還拍攝了當時的視頻。
開庭之前。
他們特地找到了那些圍觀群眾,要到了這些視頻。
就是為了證明……
李衛國是為了去放生,而不是在放生點換水的。
隻要能證明這一點……
這些魚就屬於無主之物,他們就不需要為此承擔侵占罪的刑事責任。
“原告方,視頻的話,你曾經說過嗎?”
周全民看完了視頻,審視的目光落在了李衛國身上。
這份證據……
可謂是峰回路轉,可以側麵證明李衛國的行為是為了放生。
案件的性質……
也將發生改變。
“我……我我……這些話是我說的。”
李衛國不敢當庭撒謊,有些結巴的說道:“但當時我隻是為了讓他們還魚,才這說的……”
其實。
對方的反應,小秦早就料到了。
在放生這個動機上……
瞞是肯定瞞不住的。
他需要做的,隻需要將他當時的行為定性為換水。
隻要他死咬住這一點……
後續的事情,就不用他管了。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在李衛國回答完周全民的問題後,秦牧立即站了出來:“按照《民法》和《物權法》,遺失物和遺棄物之間,有著明確的區別。”
“遺失物,指的是非基於遺失人的意誌而暫時喪失占有的物,隻能是動產,其拾得屬於事實行為,不以拾得人有行為能力為必要。”
“而遺棄物指的是人為遺棄的,主動放棄了所有權的物,其屬於無主物,任何人都可以采取先占先得的獲取方法。”
“但《民法》中特別規定了一點,當一物難以判明為無主物或遺失物、埋藏物時,為保護真正的權利人,應推定為遺失物和埋藏物,保護他人的合法權益。”
麵對齊亮磊等人找出的證據……
秦牧絲毫沒有慌亂,繼續引經據典。
搬出了民法典中的法條,佐證己方主張:“此事的核心在於魚是否是遺棄物,判定邏輯過於模糊,在此情況下,應當按照遺失物來處理。”
他話剛說完。
被告席上的齊亮磊七人……
下意識的眨了眨眼睛。
對於秦牧的表述,他們沒怎聽懂。
但……
他們卻察言觀色,看到了苗航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
“苗……苗律師,拿出這個證據都沒用嗎?”
齊亮磊咽了咽口水,小聲問了句。
苗航歎了口氣。
搖了搖頭。
這個證據……
若是對一般律師,肯定是有用的,說不定能造成一定的麻煩。
可對秦牧來說……
根本不頂用。
秦牧三下五除二,便將他們列舉出的“放生證據”給化解了。
的確。
如果在遺棄物和遺失物之間存在過大的爭議,《民法》上特別規定了應當向遺失物傾斜。
即……
將該物判定為遺失物,而非遺棄物!
“沒想到……秦牧不僅擅長刑法,對民法也這熟悉。”
他無奈搖了搖頭。
在舉證和質證環節,基本不用抱什希望了。
齊亮磊七人給出的證據……
很難起到應有的效果。
“第一輪就……這結束了?”
齊亮磊和張春花對視了一眼,都有些不甘。
庭審的每個環節都至關重要。
直接影響到了最終的判決。
這才第一回合……
雙方交鋒沒幾輪,他們貌似就全麵敗下陣來了。
最離譜的是……
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是咋輸的。
“咚——”
與此同時。
周全民見雙方都沒有了新的證據列舉,宣布庭審直接進入下一個環節。
“質證環節到此結束。”
“接下來,進入自由辯論環節,雙方需圍繞各自主張進行闡述。”
話音未落。
旁聽席上的吃瓜群眾們,都發出了嘩然之聲。
“好家夥?這才十分鍾不到啊,質證環節就結束了?”
“剛才秦牧說的你們聽懂了沒?好像是說遺棄物和遺失物已經不重要了,法律判定它為遺失物?”
“我總感覺哪不對勁,放生的魚歸屬權到底屬於誰?”
“我記得以前看到過一個離譜的案例,某人將一個手表當作垃圾扔入了垃圾桶,被流浪漢撿到了,結果反過來卻狀告這個流浪漢盜竊,最後法院判定這個表給撿垃圾的流浪漢。”
“……”
不止是齊亮磊。
旁聽席上的吃瓜群眾們也沒太看懂剛才秦牧闡述的《民法》和《物權法》中的法條。
在他們的認知。
扔了的東西……
就屬於拋棄物,其所有權早就不屬於原主所有。
怎……
到秦牧這,放生的魚的歸屬權卻又反過來了?
……
同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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