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利益的行為······
便可以將其入罪。
比如說搶劫罪和盜竊罪,侵犯的是刑法對私人財產的保護。
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侵犯的是刑法對人身安全權利的保護等等。
「王五的行為,給國家機關抹黑,影響了公務人員的正麵形象,同樣侵犯了法益·····.」
來自柳州的三名律師慷慨陳詞,一邊總結證據,一邊反駁秦牧。
場麵一時間僵持不下。
「對麵的實力······有點強啊。」
張瑋半眯著眼,心中默默念道。
這場局麵······
並非是想象中的一麵倒。
對方也不是吃素的。
雖然被秦牧擾亂了針腳,但很快就重新組織了辯護思路。
發起了淩厲的反攻。
而在旁聽席。
觀戰的金牌律師們聽完了柳州幾人的辯護後,都露出了喜色。
「法益這個出發點不錯,不知道秦牧會怎應對。」
「我記得柳州這幾個律師,其中就有一個是專門研究法益理論的,研究的相當深刻,秦牧怕是要招架不住。」
「嘖嘖嘖,上次讓他得到了677的高分,這次估計要被打回原形了。」
「打回原形倒是不至於,但想要晉級第三輪······估計就懸了。」
「......」
眾人低頭私語。
都認為秦牧不太可能贏下這把對局。
畢竟柳州的這幾個律師······
水平絲毫不遜色於他們,更是刑事辯護領域中的翹楚。
秦牧想要像上一輪那樣輕鬆獲勝,基本不可能。
然而······
他們剛討論完,就看到被告人旁邊的律師席上。
秦牧主動邁步上前,幽幽開口:「對方公訴人說的的確不錯,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但這句話的後麵還有一句話。」
略微停頓後。
他掃視了一眼全場,又接著說道:「那就是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
話音剛落。
滿座再次一驚。
張瑋咽了咽口水,瞬間反應了過來。
仿佛明白了什。
旁聽席的眾律師們······
更是瞬間啞火,全都愣在當場。
反應最大的······
莫過於公訴席上的五名律師了。
尤其是那名提出了法益突破口的律師,臉色直接沉了下來。
······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隨著秦牧這句話的出現,時刻關注著摹擬庭審的網友們再次沸騰了。
「論壇有沒有大佬?能不能來給我解釋一下,up剛才說的這句話啥意思?」
「對麵律師真的有幾把刷子,我還以為塵埃落定了。」
「說幾不說把,文明你我他。」
「我剛剛找度娘查了一下,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解釋太雜了,誰能給我翻譯翻譯?」
「......」
網友們都很激動,帶著極強的求知欲瘋狂發帖。
對方律師已經解釋了什叫做法律作為入罪的依據。
但……
秦牧提出的這句話,卻讓不少人有些費解。
這麵的每個詞他們都明白。
可連起來就顯得有些晦澀
難懂了。
好在沒過多久。
論壇就冒出了一個自稱刑法學教授的人。
開了個帖子,專門講解秦牧所說的這句話。
「要理解up這句話,就必須要先明白法律的本質,法律並非是非黑即白,而是一種平衡和折中的學問。」
在帖子。
這個網友先是將前半句話解釋了一遍。
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講的是用是否侵犯了法益來決定是否有罪。
舉個例子。
張三持刀要殺李四,結果卻被李四反殺。
用法益的理論分析,那就是張三試圖侵犯李四的生命權。
結果卻是李四技高一籌,將張三的生命權給剝奪了。
對方試圖危害李四的生命權,李四侵害了張三的生命權。
生命權對生命權。
兩者是對等的。
因此。
從法益上來說,李四的行為是正當的,完全符合正當防衛。
再舉個例子。
張三尾隨某女子,試圖行不軌之事,該女子不斷掙紮反抗。
路過河邊的時候。
趁機將張三踹入河中,張三溺亡。
在這個案子。
張三試圖侵犯女子的身體自由權,該女子的反擊侵犯了張三的生命權。
身體自由權對生命權。
明顯是生命權高於身體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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