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歸鄉

類別:武俠修真 作者:木百子 本章:第四章 歸鄉

    一。

    沂水如黃河般混沌不堪。王一沿著河畔行走,滔滔江水、波濤洶湧、順流而下,也不知這江水能有多深。歸鄉途中,王一曾路過河北易水,那的江水,也如這般渾濁。

    風蕭蕭兮易水寒。

    壯士一去兮不複還。

    這是刺殺秦王的荊軻曾唱過的歌謠。

    王一雖沒讀過什書,但這易江之水,卻也勾起了他對先烈的緬懷之情。王一哼著歌謠走在江邊,碼頭就在他的不遠處。那停泊著往返兩岸的船隻,周圍人聲鼎沸,到處都是販賣茶水糕點的販。

    “我得給老三和老四買點糕點。”

    王一有三個弟弟妹妹,老二是妹妹王玲,老三是弟弟王三,老四是最的弟弟王末。王一的父親也是窮苦的農民,沒念過什書,自然起不出什好名字。老四名為王末而非王四,是因為四是“死”的諧音,叫起來不吉利。村民常常取笑王一的父親,他要是有了第八個孩子,會不會起名為“王八”。

    王一在販處買了一些糕點,又給父親買了兩瓶酒。在雲南,王一賣了一個貓眼石,除去路上的盤纏,還剩了不少錢。一個貓眼石價值黃金百兩、白銀兩千兩。而這僅僅是它正常價格的十分之一。為隱秘交易,王一不得不降價出手。畢竟,區區一個無名卒,出售價值千金的寶石,太過引人注目。

    “這下終於能翻身了。”

    王一想用剩下的錢買些地和家禽,多種點糧食。雖然不知行情如何,但加上他身上尚未出手的四個貓眼石,足夠將整個葛洶店都買下來了。但是,他沒有這貪心,隻要衣食不愁,也便也滿足了。王一突然發現,賣酒的販神色異常。雖已過了八年,王一卻依稀認出了這個販,而販卻裝作不認識他。

    “我的變化有這大嗎?”

    王一心嘀咕了一下,卻也沒有主動跟販搭話。

    販將酒遞給了王一。他接過酒便匆匆往家趕,想在黑前到家。因此,他沒能聽到身後販們的議論聲。

    賣糕點的販自言自語道。

    “這糕點,怕是沒人有福消受了。”

    賣酒的販接著道。

    “這酒總是需要的。”

    “恐怕還需要更多。”

    帳下有一個老者坐在長椅上喝酒,習慣性地搖了搖頭,補充道。同行的幾個老人也都點頭附和。這時,樹下坐著喝酒的幾個年輕人,其中一個年輕了站了起來。老者沒有看到,即便看到了,也不會多想。

    年輕人穿過貫穿高粱田的土路,徑直走向鄰村。高粱地如大海般無邊無際,在湛藍的空下,被徐徐的微風吹拂著。放眼望去,這方圓十,都不見一個人影。這,便是在山東隨處可見的秋日景象。

    菖州土地貧瘠、河流渾濁、並不是一片宜居的土地。這春夏因幹旱而苦不堪言,冬日則要忍受凜冽的寒風和漫飛雪。環境惡劣,猶如犯人的流放地。

    所謂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在這樣的環境下,菖州人個個性格粗獷,加上這生活著很多被流放的犯人、犯罪潛逃至此的人以及他們的後代。這的人,能動手解決的,絕不用嘴解決,再的事,不大打出手,決不肯善罷甘休。即便是威震下的大鏢師路過此地,也要遮其鋒芒、降下鏢旗、低調而過,否則隨時可能成為菖州人的刀下之鬼。

    縱觀下南北十三省、中原四十九州,能與這菖州媲美的,恐怕隻有廣東佛山了。

    其當然,粗獷的人自有粗獷的優點。菖州人雖待人冷漠無禮,但一旦交心,卻又極其重情重義。

    孫夫子便是其中之一。他的祖先因罪潛逃至此定居,到他已是第四代了。這種事在菖州很平常,人們無需為此遮遮掩掩。當然,這也不是什值得驕傲的事。

    孫夫子年輕時一直在外漂泊,直到不惑之年才返回故鄉。回到菖州時,他臉上多了一條刀疤、手指少了三根。人們雖心疑惑、卻也不敢細問,因此沒人知道這幾年,他在外都經曆了什。隻知道論品行,他的凶惡絕不亞於他的祖先。回到家鄉,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伯父討要財產。原來,他的伯父霸占了父親留給孫夫子的遺產。麵對來勢洶洶的孫夫子,伯父不但拒不歸還,還將家的壯丁派到了孫夫子那。壯丁個個人高馬大、手持凶器。

    孫夫子從外鄉帶回了兩個人,其中一個是位瘦的老頭。然而,當這個老頭擰斷八個壯漢的手腕後,便再也沒人笑他瘦。

    伯父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從江湖中請來了有名的黑道高手。這比他霸占侄子的財產還要惡劣。因此,當孫夫子將黑道高手打得跪地求饒時,即使孫夫子當場殺了伯父,人們也不會吃驚。

    然而,孫夫子並沒有這樣做。在搶回自己應得的財產後,他將伯父趕到了異鄉,僅此而已。當然,他之所以受到當地人的尊敬,並非完全因為如此。

    一個月後,他將淪落外地的伯父接了回來,不僅歸還了所有財產,還給了他利息,讓他繼續在此生活下去。

    “我隻是想讓大家知道,這些都是我應得的財產。”

    這件事後,他被村民視為真正的男子漢,人們從此便稱呼他為大兄。歲月流逝,“大兄”已成為了滿頭銀發的“夫子”。在此期間,他從未做過違反恩義道德的事,也從未做過唯利是圖的事。因此,盡管他沒有謀到一官半職、也非大富大貴之人,但在菖州,還沒有他不能解決的事。

    青年走進了孫夫子家的院子。這時,色已近黃昏,晚霞將高粱地照得通紅。

    “王一回來了。”

    孫夫子帶來的老人,如今依然瘦。人們都稱呼他為“外鄉人丁老二”。之所以是丁老二,是因為他自詡為丁家次子。而在他定居菖州0年後依然被人稱為外鄉人,是因為在這片土地上,不論生活時間的長短,外鄉人始終都是外鄉人。

    丁老二聞訊趕來,給了幾個銅錢將前來報信的青年打發走了。他走進書房,繼續與孫夫子下著那盤剛才未下完的棋。當前,雙方在棋局的左下方展開了激戰。深思熟慮之後,丁老二先手一著,占據了優勢。這讓孫夫子陷入了長時間的思考當中。這時,丁老二發話了。

    “聽王一回來了。”

    孫夫子佯裝沒聽到,沉默不語。過了好一會兒,才喃喃道。

    “我倒想看看他成了怎樣的一個男子漢。”

    “他離開這的時候,就已經是個錚錚鐵骨的漢子了。畢竟,就算是為了家人,也沒有人能夠輕易放棄自己的一生。”

    孫夫子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他看著棋盤,似乎在想下一步棋要怎走,接著又道。

    “如果他向我求助,我不會拒之門外。”

    丁老二沉默不語,思索片刻,慢慢搖了搖頭,道。

    “很難想象他能向您求助,我敢打賭,他連仇家是誰都不知道。”

    孫夫子忍不住嘖了嘖舌。孫夫子第一次見到他,正是丁老二因賭博輸了個傾家蕩產之時。兩人那時相識,從此便形影不離,如今也已過了三十個年頭。丁老二戒賭,同樣也過了三十年,卻依然將賭掛在嘴邊,著實令人無奈。

    “若真如此,倒也不值得我出手相助了。”

    孫夫子的意思很明顯。如果王一登門求助,孫夫子不會袖手旁觀,但若王一沒有上門,孫夫子便不會介入到這段仇恨之中。這是他的一貫作風,也是他貫徹了七十年的人生準則。

    事實證明,酒販的預言是錯的。王一沒有喝酒,隻是癱坐在了地上。腳下,本是他的家,本該一家人其樂融融生活在一起的溫暖港灣,現如今,已被大火燒成了灰燼。

    王一坐在那,直至太陽落下,又重新升起。

    二。

    清晨的露珠散發著刺骨的寒氣,一把將王一拉回了現實。

    “到底是誰?到底為什?”

    王一想了一夜,依然想不出個所以然來。眼前的廢墟,明顯是人為放火留下的痕跡,時間應該是三四個月前。土牆上的燒痕,在菖州凜冽大風的吹襲下,依然沒有被消滅殆盡,便是最好的證據。廢墟之中殘存的舊碗,明他們不是自發搬走的。王一的母親和姐姐都是十分簡樸之人,即使一夜暴富,也不會輕易扔掉任何尚能使用的舊家具。

    還有,就是王一在廢墟找到的一隻箭。此箭白如狼牙,箭頭作三脊形,布滿刺,俗稱狼牙箭,蓋言其鋒利如狼之牙也。

    如此凶殘的武器,在以野蠻著稱的南蠻也鮮能見到。王一知道,此箭必定出自江湖。

    王一搖了搖頭。

    “可是,王家與江湖素無瓜葛,又怎會遭此毒手?”

    有關江湖的傳聞,王一也略有耳聞。江湖人素來視人命為草芥,使用這般武器也不足為奇。但是,他們有什理由,一夕之間將王家幾口屠戮殆盡呢?

    王一抬起頭,呆呆地望著空。太陽徐徐升起,將整片高粱地染得通紅。

    張二老膝下有三子,老大名叫張大,老三名為張少。張家貧困,沒有多餘的土地分給兒子,因此兒子們成家後,依然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眼看吃飯的嘴越來越多,地卻分毫沒有增加,生活便變得越來越窘迫,而且絲毫沒有改善的跡象。這時,張少抓住了一個能夠改善全家人生活的機遇。

    張少是陳家莊管家陳老六的傭人。這一,張少興奮地找到大哥,有機會能賺到大錢。據張少所,事情並不難辦,隻是要出賣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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