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甚至後悔成立了“失物招領社”,因為如果沒有搞社團,就不會招新,也就不會認識小我兩屆的王卉。
是的,雖然不想承認,但我確實喜歡過王卉。更不想承認的是,她從未喜歡過我。
我的個性樂觀開朗,也喜歡搞活氣氛,朋友們都說我是個不可救藥的樂天派。
他們說得很對,但不完全。真實的我有兩麵,一是充滿正能量的大男孩,一是有些自卑的孤獨患者。
我喜歡熱鬧,喜歡在處於朋友之中,但有些時候渴望自己一個人待著,不想被打擾。
我知道人們喜歡什,努力成為他們喜歡的樣子,但我心很清楚,那並不是我。
很難想象這樣的我,會真心愛上一個女孩。在此之前的十多年人生中,我對愛情一直都保持著懷疑。
愛情不是生死相依,而是兩個寂寞靈魂的突發奇想。
如果你要讓一個人相信愛情,你必須在他小的時候向他展示美好愛情的模樣。
可惜,我沒有類似的好運氣。
在我很小的時候,大概隻有小學一二年級,就知道父母之間並不存在愛情。
雖然他們表麵上生活在一起,有共同的社交圈子,還有我這個兒子,但並不妨礙他們背著彼此偷偷地在外麵找第三者付出感情。
他們一直以為我不知道,其實我隻是裝傻而已。
真相對於我的衝擊,遠超想象。
愛情之於我宛如舞台劇,非常仰賴演技。至今我仍無法好好的和女孩子談戀愛,去真的信任對方,毫無保留地對她說“我愛你”。
隻有一人在這個法則之外,那就是王卉。
我至今都還記得,某天晚上她坐在荷塘旁邊,輕輕地對我說:“其實你很想去愛上一個人吧,雖然到目前為止都做不到。”
夏夜的晚風吹起她的秀發,在月光的照映下,她的臉煥發著皎潔的光輝。
她凝視著怒放的荷花,嘴角微微上揚,神態是那雲淡風輕。
王卉發現了我性格中陰暗麵,也因此暴露了她自己。卸下偽裝,她鋒利直接,像玫瑰花刺,紮得人痛。
從那一刻起,她對我來講,就是一個特別的人。她知曉我的秘密,她就是我的秘密。
王卉的心思特別難猜,你別看她柔柔弱弱的,但內心相當細膩。她加入社團後,給大家的印象是個乖乖女,我們比她年長,都挺喜歡她的。
翔天曾答應幫她找手機。可她的手機比較老款,不像現在還能定位,根本找不到了。我直接到店給她買了個一模一樣的,她推辭了半天才收下。
翔天開玩笑問她,是不是覺得自己被騙到社團了?
她開心地把新手機舉過頭頂:“沒有哪家社團的待遇會這好啦!”
我成天打著“副社長”的頭銜去參加聯誼。這招不像想象中那管用,反而給自己惹了不少麻煩。
女孩們老拜托我幫她們找東西,什眼鏡、字典、錢包、身份證、手機、手表,最讓我無語的是,居然有人叫我幫忙找兩塊錢的發卡,說是男朋友送的禮物丟了可惜……
剛開始的時候,“新官上任三把火”,我還真答應幫人找東西,反正我時間有的是。
可後來我發現,大部分的東西沒法兒找,比方說錢包,丟失的人說“可能是”在圖書館不小心掉的,於是我大冬天的冒著寒風跑到圖書館,整整八層樓啊一層層地找,還去保衛處問了,都說沒有。
後來那位同學打電話給我,說清潔工在宿舍樓撿到了,已經還給她了。
這不是逗我嗎?!
最慘的是,林凡和翔天從不肯幫忙,說這是我攬下的活兒,隻能自己想辦法解決。
久而久之,我就懶了,反正招不到新的成員,也沒啥積極性了,隻是偶爾友情陪同丟失銀行卡和身份證的同學去辦掛失,真奇怪為啥每天都有那多人掉卡。
對外,我們還宣稱是“失物招領社”,實際上那五個人都是“幽靈成員”。
結果,社團成了“飯團”,大家夥兒成了酒肉朋友。沒事兒的時候我們常常約在一起聚餐聊天,偶爾還會上山踏青采風什的。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