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我的太陽!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閉口禪 本章:第二百七十四章 我的太陽!

    PS:二合一章節。篳趣閣

    將信寄出去之後,華十二就不在想這件事了,反而把精力投入到醫學院緊張的學習當中,別忘了任務,還有一條是要治療好郭小魯**斜眼病,這不好好學習醫術怎能行。

    郭小魯**斜眼病不是天生就有,而是源於一場意外。

    事情發生在郭小魯父親郭教授去世以後,領導安排他媽去學習深造的那段時間。

    這件事說起來也搞笑,有一天下冰雹,人家都往回跑,郭小魯他媽也跟著跑,可是跑著跑著她忽然停了下來,不知道出於什奇思妙想,她抬起頭看著天空。

    三秒鍾之後,一顆龍眼大小的冰雹擊中了郭母的眼睛,至此之後就變成斜眼了,不過參考當時的情況,沒瞎都算是運氣。

    用郭小魯自己的話來講,他媽從那一天起,就變成了吃著碗的看著鍋的,這句話讓華十二想到了老郭相聲的那位偏見小姐。

    話說這外傷導致的斜眼病,想要治療的話,中醫也不是沒有辦法,針灸慢慢調理應該就可以辦到。

    不過華十二中醫水平太過一般,就看了一本毒經,和徐靈胎學了些診脈的皮毛,想要靠中醫治療郭母的斜眼怕是不行了,所以最後多半還要靠外科手術進行恢複矯正。

    電影郭小魯在研究幹細胞之前,可是成為國內外科第一刀的衣缽傳人,成了一天可以做六台外科手術的外科快槍手。

    不過也該著郭母沒有那個福氣,在郭小魯學成之前,她就往生極樂了。

    所以華十二琢磨自己應該做兩手準備,一個是提高業務水平,另外今年暑假,得先回一趟青島,看看怎幫著郭母調理一下身體,讓其保持健康,否則要是和原劇情一樣走的早,那他這個任務可直接就失敗了。

    轉眼就是一個月過去,都快把往港島寄信的事情給忘了,忽然這天有女同學告訴她外麵有人找,他走出教學樓,就見門前站著一個穿著清爽英俊的青年,正是張國嶸。

    張國嶸穿著牛仔褲和半袖體恤,看上去風度翩翩,溫潤如玉。

    如果是後世他大紅大紫的時候往這兒一站,那必然造成交通堵塞,可此時從張國嶸身邊走過的學生,也隻是因為其長相帥氣,穿著時尚,多打量他兩眼而已。

    這並不奇怪,82年張國嶸在港島歌壇還處於嶄露頭角的階段,還要到明年推出那首經典的《風繼續吹》才會引發一定關注從而開始紅起來,至於內地那要等到九十年代初,盜版磁帶和錄像帶在大陸風靡的時候,

    在張國嶸身邊,還站著一個看上去不到三十歲,長相普通的女人。

    華十二走過去笑著伸出手道:“你們好,我是郭小魯!”

    張國嶸眼睛一亮,伸手與華十二握在一起,笑道:“你好你好,沒想到郭先生這年輕......”

    他特意練習普通話,還要在九十年代拍攝‘霸王別姬’的時候,此時還極不標準,就好似渣渣輝那個版本的港普一樣。

    華十二笑了笑,幹脆用熟練的粵語說道:“張先生,你我可以說粵語溝通!”

    張國嶸如釋重負,高興道:“沒想到郭先生粵語這標準,真是太好了,你叫我萊斯利就行!”

    他說著給華十二介紹身旁的女士:“這位是華星公司陳經理,人很隨和的,你叫她陳姐就好了!”

    陳經理剛才就一直在打量華十二,眼露出滿意的神色,此時伸出手道:

    “郭先生你好,我是陳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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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天之後,華十二現身港島,簽約華星公司,讓人不解的是,他簽約不是歌手簽約,也不是詞曲簽約,簽的是樂隊,樂隊成員暫定三人,目前就他一個,樂隊名稱為‘複仇者聯盟’!

    由於還上學的關係,他和華星簽的合約非常寬鬆,和公司約定每年公司降為‘複仇者聯盟樂隊’出最少一首專輯,時間方麵由華十二自己來定。

    之所以會有這寬鬆的合約,是因為華十二拿出了幾首後世的經典歌曲給萊斯利,分別是‘老鼠愛大米’、‘兩隻蝴蝶’、‘小蘋果’、‘最炫民族風’......

    好吧,不是這幾首,要不然張國嶸唱小蘋果,這畫麵華十二自己都不敢想象,華星高層能拿著砍刀追他三條街。

    華十二拿出來的歌曲中,有兩首是萊斯利以後自己唱的經典歌曲‘我’和‘當年情’,剩下兩首歌都是重生文的經典選擇‘十年’和‘浮誇’,sorry伊森,平行世界借兩首歌用用拉。

    這幾首歌,讓張國嶸和陳書分,都十分驚喜,身為業內人士自然都能聽出這都是經典中的經典,甚至於單獨一首都能當作一張專輯的主打歌了。

    對於這幾首歌怎安排,華十二表示你們高興就好,他並不參與,至於歌曲報酬,他早在之前那封信就寫的很清楚了,他並不要錢,簽約是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就是讓華興公司幫忙送他去米國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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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可不是華十二犯傻,而是這年代寫歌真不賺錢,就輝黃那樣級別的大師,現在寫一首歌剛三千港幣,按照82年的匯率合軟妹子七百五十塊錢,五首加起來剛三千七百五。

    這些年拿回內地,相當於當時技術工人五六年的收入,可對華十二來說,根本起不到怎作用,他要圖這點錢,還不如去趟賭場,或者把儲物空間的十幾根備用金條拿出來換錢花呢。

    他去米國別有所圖,而且圖謀甚大。

    飛機從港島起飛,華十二身旁坐的就好是萊斯利,倒不是他邀請的,而是華星公司對張國嶸這張專輯很是重視,決定把這張專輯放在米國錄製。

    本來決定是去西雅圖,但萊斯利知道華十二要去紐約,便和陳書分商量了一下,將專輯的事情改為紐約錄製。

    萊斯利雖然和華十二認識的時間短,但他自認為兩人十分投契,因為像‘沉默是金’、‘我’這兩首歌都像唱到了他心一樣。

    所以現在萊斯利已經把華十二當成知己,或者說當成弟弟看待一樣,他這次改道紐約,就是想看看這個弟弟神神秘秘的要搞什名堂,當然他自己說這不是好奇心,而是關心。

    華十二真想告訴他,好奇心害死貓啊大哥,你這樣很容易被人家滅口的。

    索性他這次去紐約做的事情,也沒打算瞞著,若是成了,必然震驚世界,轟傳天下,所以萊斯利願意跟就讓他跟著好了。

    更重要的是,華十二要做的事情還差點錢,既然萊斯利願意跟著,那就隻能讓他墊付,答應回頭再還他好了。

    萊斯利對於錢並不在乎,十萬八萬的眼睛都不眨一下,當即就答應下來。

    下了飛機之後,華十二帶著萊斯利直接找了一個律師行,然後又帶著雇傭來的名叫吉姆的白人律師直奔公證處,有些事情亞裔去辦就會被刁難,有個白人律師跟著就會免去很多麻煩。

    等從公證處出來之後,那吉姆律師和萊斯利看華十二眼神驚為天人,前者握著華十二的手道:

    “先生,為您服務是我律師生涯的榮耀,我的名字將和您一起名揚天下,後續問題,您一定要交給我,我將免費為您處理與此相關的所有問題!”

    萊斯利可置信的道:“天啊,你剛才幹了什?你真的注冊了太陽,他們是傻子嗎?真的把太陽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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