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恩衣把桌上的涼茶一飲而盡,哈哈笑說:“既然這樣,吃完飯,你陪我買個包。”
吳強也笑,說:“意義?”
“意義是某年某月某日,嗯,1月18號這天,有一個傾國傾城叫吳強的人,他陪我走兩小時的夜路,他陪我逛了街,他陪我吃了飯,他把我當家人,他陪我買了包,以後,哪怕世界山崩地裂,海枯石爛,物轉星移,既使這樣,也都不能改變,1月18號這天,他陪我度過。”
“買包?你要走?”
“嗯,從小,我就很討厭,自己做為最後留下來的那一個。”
“去哪?”
“從哪來,回哪去。”
買包的事很順利,隻要是包,沈恩衣都覺得那是獨一無二,最好的。
“這品味!”吳強邊搖頭邊說。
“包括你嗎?”她問:“包括挑男人,我總選一個始終拋棄我的。”
不覺,她的眼眶眨紅。
是誰說,愛情,它要低到塵埃麵去,隻有低到塵埃了,愛情才能開出花朵結出喜人的果子來。
可現在,她怎老感覺人生迷惑,無法表達,無法要求,背在身上無法交付的無奈與傷懷的不好感觸?
高跟鞋的好處是使人越發有氣質,壞處呢?你再怎氣質,該分別的還是會分別,該離去的永不回頭。
“我不走了。”她痛得蹲了下來。
以前,劉蘭,沈丹丹,知興秋,蘭姐妹,大家笑她——沈恩衣,快看,那有帥哥?
“在哪?有多帥?”
答案是——帥得令你走不動路。
一個初見的人,要多帥才能令她心心向往又望而卻步的走不動路?一定一定是沉魚落雁,閉月羞花,一定一定是玉樹臨風,一表人才。
也一定一定是風華絕代,傾國傾城。
以前,劉蘭,沈丹丹,知興秋,蘭姐妹,幾個人去大洗澡間搶熱水,那邊喊:“沈恩衣,有了。”
這邊就笑:“沈恩衣,有了!是誰的?”
“有什了?”
“有孩子呀!”
“是有熱水。”
這是喜歡的人,怎樣說都無所謂。
遇見不喜歡的,還沒說話,沈恩衣就搶先說:“我這個結婚的人。”
每當這時,藍心諾就罵:“我們廠絕世傾城的美女呀,你十六七歲,結什婚,頭昏。”
吳強站那,風把他的衣服吹得鼓鼓的。
腳痛嘛,腳痛就坐車,再怎自戀,沈恩衣也自我感覺在他麵前自己不能這樣嬌氣。
“來我背你!”
“你經常背女生嗎?”
“不是。”
“你今天好運氣,上了一天班還背女生。”
“我把你當成一頭沒斷奶出欄的豬!”
“你!”
“我喜歡呀!”吳強咬唇止笑,說:“我看你也不屑我背,我們走到那邊,休息一會,一場電影下來,再去打車,到時你的腳也再無問題。”
電影是街角那種小電視,同時也是一部少年不宜的爛劇,男女主人公幾乎是從頭吻到尾的。
地方倒是好玩,隻是街角一個普普通通的錄相鋪卻如此廣闊天地,大有乾坤。
“你是故意的?”沈恩衣問。
“沒?天地良心,這劇我沒看過。”
“那你又怎事先知道結局?”
“我猜的。”
“還說不故意?”
“你介意什?哦”吳強叫起來,說:“難道有的人,從沒和男生接過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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