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公言:巫伍,路遇官兵,躲開。莫據眾多,而衝動。巫伍言:知甚、知甚。
三百眾回烏寨去。
幾烏,那蒙山寨主,去了,蒙山縣衙擊鼓去。蒙縣令坐堂,眾衙役看去,言:這是了蒙山賊寇,怎擊鼓送上門來。眾拿下。
蒙山寨主,衣衫破爛似叫花言:縣衙令,替吾做主甚?
縣衙令言:大膽,賊寇還不畫押收甚,眾帶上手腳鐐。
眾一起上前按住,帶上了手腳鐐。
縣衙令言:跪言。書吏,將罪名列好,簽字畫押。收牢,他烏遊街示眾,腰斬示眾。
蒙山寨主言:吾要戴罪立功,可免死刑。
縣衙令言:爾有何功可立。
蒙山寨主言:吾蒙山寨被拿,應是烏寨賊寇,前幾烏占了,吾兄弟,不,寇被剿滅殆盡。那烏寨主,可要造反甚。
縣衙令言:聚眾占寨列主,本就同造反。爾何功之有。
蒙山寨主言:那提供烏寨賊眾,現在占領吾蒙山,不蒙山縣那蒙山險寨,縣衙令派眾圍剿了,不是大功一件。
縣衙令言:這甚是。多少賊眾。
蒙山寨主言:大概戰死亡,吾估計應兩三百眾。
書吏言:到底兩百、還三百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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