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對方給她的錢太多。
她合不得拒絕。
想著就是冤枉一下李銘是小偷,然後把李銘的學生信息公布在小賣部門口,讓全校師生知道李銘因為家破產了,沒有錢了,就當小偷。
她覺得這就是小事一樁,隨便都能辦成,對方給她的定金都有十萬,事成後再給她二十萬。
就這一件小事情卻能賺到三十萬,她就答應了。
音落,校董又是一巴掌抽過去。
把她的兩邊臉都抽腫了。
“你以為是小事情,對於一個無辜的學生來說如同滅頂之災,如果真讓你做成了,李銘的下場你想過嗎?萬一李銘有個三長兩短,你就不怕半夜被鬼索命?”
“我讓你在學校開店,賺到的錢還不夠多?光明正大地賺錢就不行?非要賺那些黑心錢,你知不知道你那樣,會毀掉一個好學生?”
校董是真的被氣死,並不是因為夜君博在場。
現在想想,校董都覺得後怕。
要不是夜總真自來一趟,並把他叫了過來,他都不知道出了這一件事,要是真讓表妹辦成了這件事,要是鄧老師不極力攔著,現在李銘就被冤枉成了小偷。
後續會發生什事,會完全脫離表妹掌控的。
要是後續鬧出人命來,不僅毀了他們實驗學校經營十幾年的名聲,他也要破財呀。
小賣部的老板娘不敢說話了。
“是誰讓你這樣做的?”
校董質問著。
“是是是艾小明的大伯,艾小明和李銘是同班同學,也是艾小明帶著李銘來我店消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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