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幼蕎帶著江意遠到了醫院,問了護士,才知道江意遠的結果還沒出來,還要再等上兩個小時。
聽到還要再等上兩個小時,許幼蕎沒說什,她帶著江意遠從醫院出來,問道:“還要再等上兩個小時,要不我們先回酒店等一會兒。”
他們住下的酒店離著醫院很近,走路大約十分鍾就能到。
江意遠卻不想現在就回酒店,他裝作想想的樣子,說道:“蕎蕎,我們還是不要回酒店了,在這周圍走一走吧,也不知道這附近有沒有小公園。”
“好,我們就在這走一走吧。”
今天的天氣很好,因為是六月,天氣已經開始熱起來了,許幼蕎卻覺得這個季節的天氣正好,她最喜歡燦爛到熱烈的陽光了。
兩人也沒有目的地,就在這慢慢走著,兩旁是高大的梧桐樹,陽光透過葉子落下來,灑到每個在樹下經過的人的臉上。
江意遠的腦海好像出現了似曾相識的畫麵,穿著白襯衫的少年,和穿著白t恤牛仔褲的女孩,一起走在路上,不知道說了什,那個少女笑的厲害,少年卻隻是眉眼間有些些許笑意,臉上還是一副拽拽的表情。
那個女孩,就是更加年輕的蕎蕎,那個拽的不行的少年,好像就是更年輕的自己。
哦,是那個混蛋。
眼前一閃而過的場景,並沒有讓江意遠想到什,他隻是憤憤不平,那個混蛋和蕎蕎在一起,怎還擺著一副別人欠他好多錢的表情呢。
蕎蕎又不可能欠他的錢。
也幸虧蕎蕎脾氣好,要不然誰能受得了這樣一個人呢。
隻要一想到自己沒失憶前是個性格孤冷不好相處的人,江意遠就想捂著胸口哭一回,怪不得蕎蕎會從他的身邊離開呢。
“蕎蕎,我們是怎認識的?”江意遠問道:“我們是鄰居,還是同學?”
許幼蕎走在他的右手邊,聞言搖搖頭:“我家很普通,江家卻是個豪門,更不在一個城市,我們怎會是鄰居和同學呢。”
“那我們是怎認識的?”
“我高中畢業那年,你離家出走,到了我的城市,你跟人打架正好被我碰到,我就報了警,我們就這樣認識了。”
那個時候的江意遠還隻是個孤傲的少年,盡管出身在豪門,打起架來卻一副不要命的架勢,要不是正好被自己碰到,江意遠固然會受傷,那幾個混混怕是也討不了多少好處去。
許幼蕎隻是簡單說了兩人認識的經過,江意遠還想聽到更多,他接著問道:“然後呢?”
“是不是蕎蕎你把我帶回家悉心照料了,我們就成了好朋友了?”
許幼蕎被他的話給逗笑了:“怎可能,那個時候你對我來說就是個陌生人,看上去還跟街邊的小混混一樣,我怎可能把你帶回家。後來你去我兼職的便利店打工,我們就這樣認識了。”
“好笑的是,你在便利店打工,吃的卻是我們城市最大酒店的飯菜,那時候我還好奇你從哪來的這多錢,以為是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拿到的錢,抓住機會就教育你呢。”
“那以前的那個我肯定會煩你吧。”
“這個是當然的了,”許幼蕎說道:“你那個時候脾氣更不好,被我教育了就裝作沒聽到的樣子,還會翻白眼呢。”
“那我們後來是怎變成好朋友的?”江意遠接著問道。
“後來你生病了,自己都沒察覺,被我給察覺了,我就硬拉著你去了醫院,在那個時候我們的關係就變好了。”
那個時候的江意遠就像是個鬧脾氣的孩子一般,明明想要周圍人的關心,卻就是硬撐著對誰都擺出一副冷臉,她本來不想和他有什特別的交集,可世事就是這無常,兩個一開始看不順眼的兩個人,卻成了這個世界上最親密的戀人。
隻是結果沒那好罷了。
這可真是個美好的故事,江意遠心發酸,那種熟悉的嫉妒感又出現了,這次不僅有嫉妒,還有羨慕。
那個混蛋和蕎蕎的相遇多美好,甚至可以算得上英雄救美了,後來也走的歡喜冤家的路線,就跟電視劇演的一樣。
哪像自己,和蕎蕎相遇的時候自己是個流浪漢,身上穿的都是從垃圾桶撿來的沒人要的舊衣服。還是個失憶的,沒什生活常識的,現在更是要靠著蕎蕎才能進醫院,找到自己的親人。
就像是,就像是被好心人救助的“流浪犬”一般。
更讓人生氣的是,自己這個“流浪犬”,還是看在那個混蛋的麵子上,蕎蕎才把自己帶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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