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他,不管是身上的親王爵,還是三公三孤的殊榮,還是對鄭軍的實際掌控……
都實在是太過招搖了!
不管上麵的龍椅上座的是哪位皇帝,都不可能容忍鄭成功繼續留在朝堂上。
現在擺在鄭成功麵前的,隻有兩個選擇。
要急流勇退,名留青史,做周公一般的人物!
要更進一步,去爭一爭皇位,然後身死族滅,遺臭萬年。
鄭成功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前者!
他要隱退,不繼續在朝堂上待著了。
之所以不選後者,原因也很簡單,一是因為他從小接受的教育,不允許他做亂臣賊子。
二則是因為,他知道,在目前的大明,誰也爭不過朱宏煜!
朱宏煜在軍中的威望實在是太高了,對軍隊的掌控也太強了!
哪怕是在鄭軍之中,也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將朱宏煜視為偶像,視為要誓死追隨的君王。
再者說,現在鄭成功老了,且兒子也不成器。
那他還折騰什?
乖乖隱退容養,是他目前最好的選擇。
朱宏煜在見到鄭成功的表態之後,心中是很高興的,但他並沒有當即應允而隻是說道。
“大明現在還需要延平王,延平王可不能在這時候撂挑子啊!”
朱宏煜沒答應鄭成功的乞骸骨,可卻也沒有拒絕。
隻是說現在不行!
基本上就是在暗示,乞骸骨的事情,稍後再說。
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朱宏煜要臉,他前腳才宣布了對鄭成功的封賞,要是後腳就同意了鄭成功的乞骸骨,讓天下人怎看他?
所以,乞骸骨的事情不著急,隻要鄭成功有個表態就行,慢慢來吧!
鄭成功退回朝班,朱宏煜繼續頒布聖旨。
第四條聖旨,是下令科舉於三日後正式開始舉行,為大明擢拔足夠的官員,為統治階級吸收新鮮血液。
第五條聖旨,是朱宏煜下令廢除大明的戶籍製度。
廢除軍戶,民戶,樂戶,商戶,鹽戶等戶籍差異,統一改為民戶,廢除賤籍奴籍,頒布國人不得為奴詔令!
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廢除賤籍,至於說奴籍,其實早就被廢了。
大明曾經就有過國人不得為奴的規定,但規定是規定,可沒人執行。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大明的士紳大戶們的騷操作特別多。
不是不讓蓄奴嗎?
很好,他們不蓄奴了,開始收義子義女!
人家有錢,收百八十個義子義女不過分吧?
朱宏煜對此也沒什好辦法,他總不能說不讓人家收義子吧?
他所能做的,也隻是加強監察工作,抓住了便重罰!
當然了,朱宏煜也可以頒布政令,讓義子義女同樣擁有家產繼承權,如此一來的話,或許可以緩解蓄奴這個社會問題。
但是,還是那句話,不著急,這件事可以慢慢來!
第六條聖旨,是朱宏煜下令廢除明末加征的三餉。
廢除以前的曆年積欠的賦稅,從今年開始給地方進行大規模的減免稅賦,用於收攏人心。
三餉是明末農民起義接連不斷的最大原因之一。
朝廷這邊下令征收一厘,下麵就能搞一分出來。
往往是朝廷背了鍋,但大頭被下麵的貪官汙吏拿了去。
折騰來折騰去,朝廷搞不到多少錢,還整的地方起義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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