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玫瑰去看法國網球公開賽。
球票是思諾送的,思諾本來打算看那場半決賽,可惜她支持的選手在上一場比賽中已經被淘汰,她索性把票送給玫瑰,自己跑去荷蘭看花,那正是花開的季節。
周末,羅蘭·加洛斯球場人山人海。其實玫瑰更願意在家看場電影,或者打開收音機一邊做飯等利昂回來。這個周末利昂去昂采訪歐洲冠軍杯,ac米蘭客場挑戰昂隊。
利昂曾是職業足球運動員,在一次致命的拉傷後掛靴,而後成為骨灰級球迷和足球專線記者。玫瑰不是球迷,實則她沒有半點體育天才,時常覺得有朝一日與利昂有了孩子會影響運動細胞的遺傳,利昂是想生一個足球隊的。
看完第一盤比賽,玫瑰出去買了大杯可樂和爆米花,往座位走的時候腳下一絆已經覆可樂難收,大半可樂都潑到一個人的頭頂,想也沒想匆忙道歉。那人坐在觀眾零落的後排,帽子蓋在臉上曬太陽,一下子被潑醒,掀開帽子。
很久以後玫瑰想,那一天她原本應該在家看電影的,或者隨便做點什都好。如果那一天沒有去看那場網球,或者沒有去買那杯可樂,沒有遇見那個人,她和利昂的後來會怎樣,會不會早已結婚生子吵架和好熱熱鬧鬧地過日子,不會有半點比別人更多的波折。
但是後來,生活已經是另外一番模樣。
他收回長腿,笑著說沒關係,一邊又把濕的帽子隨便戴在頭上,幾滴水亮晶晶地掛在眉宇。他笑著,那樣的笑容,那樣一張臉。
玫瑰打算離開的時候,他站起來,伸手從玫瑰手中的爆米花桶抓了一把,不客氣地吃起來,一邊問她,“你猜誰會贏?”
玫瑰滯了一下,“就是不知道結果的時候最有意思,打到賽點全憑運氣。”
他笑盈盈地看住她,“你相信運氣?”
“畢竟自己能控製的事太少了。”
“能控製的事太少了。”他輕輕地掛著笑,“是呢,比如今天早晨出門的時候我可沒想到會被潑一頭可樂。”轉而問:“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嗎?”
“玫瑰。”
“很美的名字。”他慢慢地說:“我是萊斯禮。”
他說話的語氣就好像“我是詹姆·斯邦德”,那種氣派好像誰都應該認識他。玫瑰禮貌地笑,往旁邊錯了錯身,仍是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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