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因果啟示錄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青叟瘦竹 本章:第二十八章 因果啟示錄

    對一般平凡的人來說,很少有人一生中沒有做錯事,也很少有人在一生中完全沒有做過一件好事。所以,人的行為常常就在善善惡惡之中糾纏著,極難去劃分所謂的完全“好”  與“壞”。  雖如此,因果戒律卻是條理分明,絲毫不紊亂,不管是極細微的善行或惡行,因緣成熟了,都將得到它應有的果報。

    水蓮齋主,一個通靈的人物,她講了幾個這樣的故事。“有一天,有一個中年婦女來找她,這婦女身材中等,個性稍強,但人很城墾,也有很虔誠的宗教信仰。她來找水蓮齋主,並不是為了她麵臨到多重大的情緒上的痛苦,也不是為了她身體帶有什重大疾病。她來是因為她腳長期浮腫,膝蓋腫痛,且腳筋不時抽痛著。這樣的小病,雖然不至帶來太大的痛苦,但使得她的行動遲緩不便,尤期在膝蓋處,每當要做跪拜動作時,總是常常痛得讓她無法再進行下去,雖然看遍了醫生,做過各種治療,不但沒有起色,情況反而愈來愈重。”

    她在宗教上有著極為虔誠的信仰,因此她相信,一定是在某個前世,她做錯事,才會導致今天的報應。當水蓮齋主凝視她的腿部時,漸漸的在她膝蓋處浮起了幾張臉孔。幾個十七八歲的小女孩的臉,她們顯然有著很強的怨氣。當一個人有著某種因果的纏繞,而顯現某種的病症時,這些病症常常並非可以靠病理上的治療而痊愈的。

    水蓮齋主說,因果是有期限的,而在這因果纏繞的期限,除非是從因果或心靈層麵來解釋,不然病理的治療隻是表象,而不是根本。表象的治療不是無效就是短暫的有效,好了一定還會再複發。所謂“冤有頭,債有主。”那這樁腿疾的冤債從何而起呢?

    水蓮齋主說,這樁冤債要遠溯到元朝時。那時患者是個男子,在一個官宦人家當管家,因為非常地盡忠職守,很博得主人的信任,但不免為求好心而嚴厲過度,有時下屬或仆人偶得過失,就以打罵處罰,絕不寬容。有一次幾個小女婢做錯事,這位管家憤怒異常,就施予嚴厲的體罰,因此導致這幾個小婢女手腳嚴重受傷,而無法行走。因為長期嚴厲的管教和那次導致終身傷害的體罰,讓她們一生懷很在心。而這股懷恨的怨氣,是那的強烈,以致當因緣成熟時,該討的還是要討,該報的還是要報。以因果的回向性來說,因為在前世讓別人遭受行動的不便和痛苦,因此今世也要遭受同樣的不便。

    水蓮齋主,也為我們講了另一則類似的故事。

    有一個三十出頭的年輕人帶著太太前來,年輕人對對因果觀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但因為三四年來家中諸事不順,不僅大病小病不斷,本身工作也極不順利。而且更嚴重的是,家中常常會有無法解釋的靈異現象出現,弄得全家大小雞犬不寧,心神不安。尤其太太緊張得頭痛失眠,精神耗盡。因此精神瀕臨崩潰邊緣由於諸多異常的現象出現讓她們求助無門因此不得不前來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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