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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元良謝過湘雲, 一邊讓人將湘雲送的賀禮抬回家去,一邊留在府跟他徒弟做交接。
得了一個月的假,總要將手的差事安排妥當了才能安心休息不是。
以前元良也像旁人那般, 一天都不敢耽誤,生怕叫旁人搶了他的差事。後來發現湘雲不是那種容易“收買”的主子, 這才一點一點安下心來。
下晌小姑娘從外麵回來, 也聽說了元良的事,笑容燦爛的對元良做揖,嚇得元良連忙朝一旁躲去。
“早起得了一處小莊子, 就在通州那邊, 我原是不想收的,也不知那會兒怎就鬼使神差的收了下來,原來是應在這了。”回身示意跟著自己的小太監將那地契拿來, 然後笑眯眯的再遞給元良, “我就借花獻佛了。”
當差的人,總有些灰色收入。小姑娘他們家到是不差錢,可京官大抵是沒有地方官富裕。所以小姑娘偶爾也會收些孝敬, 也是變相的告訴手底下的人她並無擋人財路之意。
該收就收,別跟他們客氣!
就一個宗旨:收東西的時候不用客氣, 辦案的時候...也不用太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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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良這半天不光收了湘雲的禮,還收了不少人的, 這會兒又得了小姑娘給的莊子, 到是發了一筆小財。
晚膳後, 元良回了家。一進院就看見家中燈火通明, 灶房處還傳來濃濃的雞湯香味,整個人都瞬間放鬆了下來。
元良的家隻是一個不算大的四合院,家也隻有一個漿洗婦人。原本冷冷清清沒什人氣, 不過自打他和英蓮定下來後,將隔壁打通,兩家成了一家,這個家到再不似從前那般了。
英蓮母女三人原是住在候府後街那邊的,但她們娘仨到底不是府的下人,再加上後來府邸擴建,娘仨就在不遠處買了這處小四合院,當時就買在了元良家隔壁。
不少太監都在外麵置了宅子,像正常男人那般三妻四妾,過繼兒女。但元良記得自己的身份,也了解湘雲的性子,所以從不敢做有可能犯了主子們忌諱的事。
他有今天不容易,所以他更加的珍惜現在的體麵生活。
不過狡兔三窟,有些事卻不能不準備。所以元良也在外麵置了宅子。但他置宅子不是為了金屋藏嬌,娶妻納妾的,而是為了將這些年攢得家底妥善收好的。
元良在銀行存了一筆養老銀子,又在府外的宅子存一筆私財,之後又在府他的住處留了一份家當。他想著就算以後真的出什事,他也總能有一兩份銀錢渡日。
都是從十幾歲的少年人一點一點走過來的,誰還沒個心動的時候呢?
元良也有,他就很喜歡英蓮。不是因為英蓮長的好,而是喜歡英蓮的性子。
但也隻限於喜歡。
英蓮出嫁後,元良的喜歡又換了一種。
他也形容不出來兩種喜歡有什不同,但他就是知道不一樣了。
元良猶記那年除夕奉命解救英蓮時,看到英蓮時第一個浮現的念頭。
一分心疼,七分憤怒,還有兩分對世事無常的感慨。
再之後,和離歸家的英蓮與封氏重新回到京城,元良見到英蓮的次數也不由多了起來。
英蓮針線活極好,知道元良跟著湘雲不缺金銀,便給元良做了幾雙鞋,謝他當時的維護搭救。
隻是做為湘雲身邊的第一得用內侍,元良並不缺這些“孝敬”和“謝禮”,但元良卻仍舊笑的收下了。
像對待其他人那般,誇了一回心靈手巧,又說了一回他當差最費鞋的話。
原不過是兩句客套話,實心眼的英蓮卻聽進去了。
一年四季,雷打不動六雙鞋。夏天和冬天各兩雙,春秋各一雙……
若說英蓮也像其他人那般隻是討好他那也罷了,可元良知道,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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