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官老爺,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真的不是這個意思。”被刀指著的馮程頓時嚇破了膽,頭搖的比撥浪鼓還快,生怕捕快的刀一不小心劃破他的腦袋。
“管你是不是這個意思,管好你的嘴。”捕快頭頭警告道,又看向站在一旁的白芸,“是你讓人來衙門告的案?”
“對,是我。”白芸點點頭,指著馮程,“這個男人和他老娘想訛我,他老娘沒訛成反到惱羞成怒拿石頭丟我,我小姑子為了就我,被石頭砸了腦袋,人已經送去醫館了,在場的各位都可以替我作證。”
圍觀的路人一聽有活幹了,立馬爭先恐後地跑出來作證,要知道白芸出手很是大方,幫她作證說不定還能撈到點好處,就算沒有好處,那也沒有害處。
“對,我們可以作證!”
“就是這個老太婆打的人,大人,快把他們抓走。”
“就是就是,萬一把我們也給打了可怎辦喲。”
捕快的眼睛很冷,扭頭看向馮程,“當街訛人還故意傷人,最少也得關三年,若是人傷的重或者致死,你就得發配邊疆五十年,你可知罪?”
馮程討好地笑著,臉上沒有害怕的神色,“我娘打傷的那人是我媳婦,我是衝著她去的,她偷跑回家,還忤逆長輩,我娘這也是在管教媳婦。”
捕快麵色變得為難起來,來時鎮守已經交代了,說白姑娘不是胡攪蠻纏的人,如果對方真有犯法,可以按律例適當照顧一下。
但如果是關涉到親人,那就難辦了。
丈夫就算是把妻子殺了,那也隻用坐十年牢房,十年後還可以拍拍屁股出來,若是隻是打傷,而不嚴重,他們是沒權利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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