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你千萬別聽他胡咧咧!我們隻是友好的去找薑家人溝通、商量,根本沒犯法啊!”
“就是啊,什時候串門都變成犯罪了?那以後大家都各自待在自己家好了,誰還敢出門?誰還敢去走親訪友!?這合理嗎這?”
“我承認當時敲門確實大力了一點,但那可是大鐵門,又厚又硬,又不怕被敲壞,我用力敲兩下又怎了?哪條法律規定不能用力敲門了?”
“我們沒犯法!冤枉,冤枉啊!”
“……”
公訴人話音剛落,被告席頓時就吵吵了起來。
十幾個報告人著急忙慌的開始辯解。
這可把律師陳傑給著急壞了。
這桉子想做無罪辯護那是不可能的啊,唯一的路子就是積極主動的認罪認罰,爭取減刑。
現在這不是胡鬧。
難道胡德祿沒有把他的叮囑傳達給其他人?
陳傑顧不上想這多,連忙衝著被告人瘋狂使眼色,打手勢。
可沒人搭理他。
本來胡德祿還算冷靜,畢竟他是親自見過律師的,也被律師耳提麵命的吩咐過一些上了法庭的注意事項。
可一看別人都在瘋狂的為自己辯解開脫,胡德祿也坐不住了。
別人都在努力爭取,自己要是不開口,會不會直接被扣上犯罪的帽子啊?
於是胡德祿也大聲辯解起來。
一看自家男人在努力爭取,旁聽席位上的老娘們兒們一個個的也都坐不住了,紛紛扯著嗓子叫喊起來。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走進了《竇娥冤》劇場……
薑白當場就繃不住了。
今天可算是沒白來,這好戲要是錯過了多可惜。
“冬冬冬!”
法官重重的敲了幾下法槌,沉聲道:“肅靜!肅靜!”
但他的話似乎並沒有起到很好的效果。
被告人和家屬遙相呼應,相互支援,此起彼伏,愈演愈烈……
不得已,法警出動了。
折騰了半天,終於穩定了秩序。
法官深吸一口氣,深深的看了被告席位一眼,開口提醒道:“被告人,請注意遵守法庭秩序,如要發言請依次進行,不要擾亂審判庭!”
胡德祿等人都縮了縮脖子,齊齊噤聲。
“好了,請被告人推舉代表進行陳述。”法官臉色稍緩。
十幾個被告齊刷刷看向胡德祿。
陳傑連忙小聲提醒道:“按照我跟你說的,積極認罪認罰,誠懇賠禮道歉,爭取減刑!千萬別亂說話!”
可這個時候,胡德祿的心已經亂了。
其實陳傑的準備工作已經做得夠好了,提前已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告訴胡德祿,上了法庭後該說什,該怎辦,該是什態度等等。
你要說胡德祿知不知道,他肯定知道。
可知道是一回事,會不會聽話照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好比有位世界遊泳冠軍,特意發視頻傳授技巧,即便是不會遊泳的人照著做,也可以在溺水後通過這個技巧讓自己浮出水麵,從而等來救援。
這套動作有沒有用?
那肯定是有用的。
可真要落水了,驚慌恐懼一股腦湧上心頭,大腦一片空白,你真能冷靜的回憶起這個技巧,並且標準的做出來?
恐怕很難吧。
此刻,胡德祿就是那個溺水的人。
他徹底陷入了慌亂恐懼的深淵,隻是本能的想求生!
至於律師的吩咐,早就被他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於是……
“法官大人明察,我們冤枉啊!”
“那天我們隻是去薑越軍家找他理論,頂多就是說話可能有點衝,但這怎就是犯罪了呢?”
“這人活一輩子,誰能保證自己從來沒有跟人紅過臉吵過架?你能嗎?還是你能?”
“還有說我們攜帶武器,真是笑話!”
“我是做木匠的,隨身攜帶一根棍子很合理吧?還有我弟弟,他是做工地的,隨身攜帶一根鋼筋也沒問題吧?”
“這要是判我們犯罪,那以後大家誰還敢串門?都待自己家得了!”
胡德祿狀態越來越好,聲音也越來越高。
“還有,對麵那個檢察官!你是不是收錢了?我跟你說,做人做事要憑良心的,你這樣昧著良心說話,小心天打雷劈!”
“我們根本沒犯法!你不要睜著眼睛說瞎話!”
胡德祿完全“殺瘋了”。
不僅給自己喊冤叫屈,居然還公然質疑檢察官。
不得不說,這位絕對是好漢。
“胡先生!別亂來啊,你忘了我是怎跟你說的了嗎?”
陳傑急得滿頭大汗,從牙縫擠出幾個字。
胡德祿卻隻是澹澹的瞥了他一眼,便收回了目光。
按照陳傑的吩咐,胡德祿今天應該積極認罪認罰,承認錯誤,誠心悔過,承諾改正。
並且要表達願意給被害人道歉以及賠償的意願。
以此來贏得審判員的好感,為自己爭取減刑。
胡德祿當時被說服了,但現在,隨著他發揮越來越好,似乎對這件事有了更清晰的看法。
如果按照律師的說法去做,那就是承認自己犯罪,即便能減刑又能減多少?
三個月?六個月?
即便是減刑後,也至少還有三年多的牢獄生涯在等著他。
胡德祿不甘心。
“……反正,我們並不認為我們的行為是犯罪,我們沒有犯罪!”
“對於檢察官的指控,我們不承認!”
“別以為我們沒有學過法律,就能隨便忽悠我們!”
胡德祿態度堅定,話語鏗鏘。
說完後,蔑視的瞥了眼對麵的檢察官,鼻孔朝天,異常的囂張。
硬了!
拳頭硬了!
檢察官臉色鐵青,牙齒都快咬碎了。
他從未見過如此囂張的被告人。
拒不認罪就算了,居然還敢在審判庭上,公然給他這個公訴人潑髒水。
無法無天!
太囂張了!
這要是不給他加幾個月刑期,都對不起我穿的這身衣服!
聽完了胡德祿的陳述,法官眉頭也緊緊皺了起來。
在剛才的陳述中,胡德祿對於公訴人的質疑,雖然隻是輕飄飄的兩句話,但這麵可能涉及多條罪名: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受賄罪、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等。
這可不是小事。
法官沉聲道:“一號被告人,你方才對於公訴人的質疑,是很嚴重的指控,你有證據嗎?”
胡德祿微微一怔,緊接著就硬著頭皮說道:
“法官大人,雖然我沒有證據,但檢察官的行為本身就很可疑啊。”
“如果他沒有拿好處,為什要這樣針對我們!”
“我覺得我的懷疑是很合理的!”
啥?
你說證據?
那是什,能吃嗎?
這完全就是胡德祿瘋狗亂咬人,或者不小心說禿嚕嘴不小心蹦出來的話,他有個屁的證據。
見胡德祿也拿不出來證據,法官就知道他是在胡咧咧,便沉聲道:“請被告人注意你的發言,沒有根據的話不要亂說。你可以坐下了,其他被告人,你們有沒有補充?”
“有!當然有!”
“我哥說得沒錯,我們隻是去串門,跟薑家人商量事情,根本沒犯罪。”
“我們是冤枉的!是薑家那個小子故意挖了個坑陷害我們,他們一家都不是什好人啊。”
“我活了大半輩子了,從來沒聽說過誰串門就要坐牢的,咋?我嗓門兒大犯法了?”
“……”
十二個被告人紛紛開始了自己的表演。
你方唱罷我方登場。
你一言我一語的。
至於陳傑……
挎著個批臉,滿臉的生無可戀。
自從接到這個桉子之後,他就開始調查了解,仔細閱卷,提前準備了好幾條辯護思路。
按照陳傑的預估,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即便是主犯胡德祿,刑期最多也不會超過四年,甚至有可能減到三年左右。
可現在……
有句話說得好,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一個兩個被告人不聽話也就算了,現在可是十二個被告人齊齊反水。
所有減刑的路子,都被他們給堵死了!
刑啊,這可太刑了。
陳傑表示既然當事人都放棄治療了,他也沒轍,就靜靜地看他們表演,看他們一步一步給自己刑期。
幾分鍾後。
“冬!”
法官終於忍不住了,重重敲響法槌,終止了被告人的陳述。
這種車轆話來回說的陳述,實在是沒有繼續聽下去的必要了。
“既然被告人不認可公訴人的控訴,那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環節。”法官看向公訴席,“請公訴人舉證。”
檢察官立即舉手道:“公訴人申請當庭播放視頻證據。”
“同意。”
法官點頭。
法警立刻開始行動。
關燈,拉簾。
審判庭內頓時暗了下來。
在審判庭前方一個屏幕上,播放了一段視頻。
正是薑白用無線航拍器拍攝的那段。
視頻高清不抖,而且聲音也異常清晰。
“今天你要是不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複,這事兒沒完!”
“就憑你一個人,能扛得住?”
“你要是不簽和解書,今天肯定得有人躺在這兒!”
“……”
很快,視頻播放完畢。
開燈,拉簾。
檢察官說道:“剛才大家看到的視頻,是被害人拍攝的畫麵,這段視頻證據經過了司法公正,保證真實可信。”
“在視頻中,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被告人強行闖入被害人家中,經被害人提醒後拒不退出,並對被害人有辱罵、威脅、恐嚇情節,甚至直接進行了人身攻擊。”
“部分被告人還持有武器。”
“這已經不是普通的尋釁滋事和非法侵入住宅,性質太惡劣了!”
“我甚至懷疑,被告人有入室搶劫,甚至是故意殺人的意圖!”
這話一出,全場嘩然。
“我聽你在放屁!你**肯定是收錢了!”胡德寶拍桉而起,瞪著眼珠子爆發怒吼。
“冬!”
法官沉著臉敲響法槌,“被告人,請注意你的言行!”
“注意個屁!你沒聽到那個檢察官說什嗎?”
“他說我們搶劫,還說什殺人!這要不是收了錢,怎可能會這針對我們!”
“我抗議!我不服!我們都是冤枉的!”
胡德祿扯著嗓子大聲叫喊。
其他人也都坐不住了。
現場頓時再次混亂起來。
法警立即出動,強行鎮壓。
又折騰了半天才恢複秩序。
“被告人,最後一次警告,如果你們再擾亂法庭秩序,我會將你們逐出法庭!”
法官臉色鐵青的掃了被告席一眼,隨後看向公訴人,示意他繼續。
後者繼續舉證。
“這是被害人一家三口的筆錄……”
“這是被害人鄰居,以及其他目擊者的筆錄……”
“這是被告人簽署的《認罪認罰具結書》以及口供……”
“這是現場遺留的武器照片,上麵采集到了幾名被告人的指紋……”
一份份證據相繼被提交。
這些全都是經過司法公證的,確保了證據的真實可信,否則也不可能被提交到法庭。
檢察官充分展示了什叫做鐵證如山!
“法官閣下,公訴人證據已經提交完畢。”
法官緩緩點頭,看向被告席:“被告方,針對這些證據,你們有什想說的?”
公訴人舉證,是為了印證被告人所犯罪行,從而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進行定罪。
這個時候,如果被告人想為自己開脫,就需要針對公訴人提交的證據進行反駁。
證據三性: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隻要能從這三個方向中任意一個角度找到突破口,就有可能將證據推翻,使得法庭不采信證據。
從而為自己爭取減刑或者無罪。
厲害的律師甚至能從“鐵證”中找到突破口,哪怕是看似毫無破綻的證據,他們也能想方設法提出質疑。
證據這玩意兒,隻要有哪怕一絲一毫的小裂縫,都可能導致其不被法庭采信。
在開庭前,不僅律師要準備,公訴人也要在證據方麵下工夫,嚴防死守,盡量讓證據無懈可擊。
現在這個環節,就是被告方反駁的機會。
一般是由辯護律師來發言的。
可是在法官說完話之後,陳傑完全沒有反應。
就好像沒聽到一樣。
其實他找到了一些證據中可以拿來做文章的細節,抓住這點來發揮,或許不能徹底推翻證據,但至少能爭取到一定的轉圜餘地。
可現在……
沒用了,有了胡德祿等人的一番騷操作,這一切都沒用了。
陳傑徹底放棄治療,根本不對證據提出任何質疑。
法官微微皺眉,再次開口:“被告方,你們有沒有異議?”
陳傑依舊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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