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誌,那個……我們什時候能回去啊?”
派出所某房間內,孟波眼巴巴的看著走進來的老林,開口問道。
薑白也看了過來。
老林深吸一口氣,向著兩人說道:“剛才接到醫院通知,韓明,就是被你們追趕的那個小偷,搶救無效,宣告死亡了。”
“啥?”
“死,死了?”
孟波身體一顫,整張臉瞬間變得煞白。
“警察同誌,這,這跟我們沒有關係吧?是他自己跳下河的啊,我,我是保安,我發現小偷了總不能不管吧……這……我……”
孟波都有點語無倫次了。
內心湧起了濃濃的恐懼和悔恨。
記得第一天上崗的時候,同事就跟他說過,當保安嘛,每個月就幾千塊錢工資,差不多點就得了,沒必要太拚命。
可孟波總覺得,既然自己領這份工資,就應該操這份心。
在發現小偷之後,別的保安追了兩步就停下了,隻有孟波一個人窮追不舍。
結果……卻遇到了這樣的事。
“同誌,我,我不會變成殺人犯了吧?”孟波顫聲問道。
薑白倒是還算鎮定。
他畢竟跟某位很刑的男人接觸過這久,更是親自打過好多場官司,對法律不說精通,最起碼還是有一定了解的。
不管是他還是孟波,都沒有對韓明進行過人身威脅或者傷害。
對方完全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才會鋌而走險跳河逃跑。
結果因為不會遊泳而溺亡……
這跟別人有什關係?
韓明他肯定知道自己不會遊泳,卻還是選擇跳河,這難道不應該自甘風險?
所以薑白內心並不慌張。
他早就做好了最壞的打算。
隻是……
韓明的家屬,肯定不會善罷甘休,麻煩是肯定會有的。
“你們先別著急,對方畢竟是死了,我們確實需要更加慎重的對待這個桉子,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們就需要對此承擔責任。”
老林安撫了一下孟波的情緒,接著說道:“對於韓明死亡責任的認定,我們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肯定不會有失偏頗,你們也不要有太重的心理壓力。”
其實老林內心深處,對於薑白和孟波的行為,是持讚同和支持態度的。
國家支持和鼓勵見義勇為,他們的行為就是典型的見義勇為!
不僅不應該懲罰,還應該予以獎勵!
但這事兒確實得慎重,慎重,再慎重!
這不僅是對薑白和孟波負責,也是對死者及其家屬負責。
“你們兩個暫時還不能離開,我們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調查,還請你們理解。”老林說道。
薑白點頭道:“我明白。”
孟波也緩緩點頭。
老林似乎察覺到了孟波的緊張,拍了拍他的肩膀,笑著說道:“小夥子別緊張,隻是調查而已。”
“嗯……”
……
與此同時。
整個事件以一種匪夷所思的態度,迅速的傳開了,由此也引發了廣泛熱議。
“哎你們有沒有聽說,今天在學正街那塊兒有人跳河自殺,好像救上來的時候人已經快不行了。”
“什跳河自殺啊,那家夥睡別人老婆,被發現了,可不得幹他嗎?要我說那就活該!”
“可別逗了,跟男女那點破事兒沒關係,他是借了高利貸還不上,別人要卸他一條腿,這事兒擱你身上,你不跑啊?”
“我有個朋友在醫院上班,據他透露,人送進搶救室沒多久就死了。”
“不信謠不傳謠,溺亡的是小偷,追他的一個是小區保安,一個是小區業主。唉,可惜了,現在小偷淹死,那兩個兄弟恐怕要有麻煩了。”
“保安:我在跑步,跟我有什關係?路人:我也是跑步啊,誰知道前麵那哥們兒咋想的跑河去了。”
“……”
當今時代是信息化時代,有什新聞幾乎瞬間就能傳遍全網。
現場拍攝視頻也傳得到處都是。
各大威信群,逗音,圍脖,逼乎……
無數人衝在吃瓜第一線。
關於這件事的起因,也產生了諸多版本,引發了很多討論和質疑。
當天晚上九點整。
龍城市局為了避免輿論變質,及時發布了警情通報。
“警情通報”
“X月X日,龍城濱江區學正街路段發生溺水事件……”
“經查,溺水者韓某,在實施盜竊過程中,被小區保安孟某發現,後被其追趕,熱心市民薑某見狀加入追趕……”
“韓某在XX醫院搶救無效,於20點17分34秒宣告死亡。”
“對於本桉更多細節,公安機關正在全速偵辦中,後續有任何進展將會按照法律程序適時公布……”
“龍城市公安局”
“20XX年X月X日”
這則警情通報發布得很及時,讓網絡上某些謠言不攻自破。
原來是抓小偷啊。
這下,輿論風向瞬間就變了。
網友幾乎全都站在了薑白和孟波這邊。
“這是典型的見義勇為啊!該說不說,這倆哥們兒都是好樣的,應該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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